普法花开别样红 依法治林结硕果
——桃江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度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桃江县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现将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法治专干,并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办公室备案。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要求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常抓不懈,确保实效。配备精兵强将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策法规股人数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6%。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办公场所、设施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对林业系统开展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改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制度。去年以来,县林业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为主线,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森林法》颁布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林地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完善了《桃江县林业局规章制度汇编》《桃江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桃江县林业局行政执法案卷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加强法治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我局特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并采取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涉林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对《林业法规政策汇编》和《林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各类法律书籍进行了学习,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也使林业干部职工都比较熟悉地掌握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在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完成了包括《宪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的宣传普及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及其运用能力。
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2021年网络学法考法,严格按学分结构完成学习,参加网上在线学习,达标率100%,参学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系统全体干职工进行了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培训和学习,组织相关股室进行了送法下乡和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1、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教育。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去年以来,我局共有400多人次参加各类普法培训班的学习,对森林公安、执法大队、各乡镇分管负责人、林业专干、执法专干也认真组织了普法宣传及教育培训,使全县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除组织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外,各业务股室和相关单位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2020年6月16日,邀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二级教授、林业法学研究所所长周训芳为局机关全体干职工、森林公安局、乡镇相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讲授新修订《森林法》,反响强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1月20日,县林业局组织政策法规股、应急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造林绿化股、规划财务股、执法大队、湿地中心等深入乡村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在松木塘镇南河村,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发放新修订《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法》《森林防火条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相关宣传资料,向村民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在南河冲村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村委成员及前来咨询的群众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采伐、森林生态保护等方面为林农答疑解惑。让林农对法治宣传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和提高了广大林农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林农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极大提高了林农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2月2日,桃江县林业局联合修山镇政府、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在修山镇莲盆嘴社区开展声势浩大的第25个“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湿地与水,同生命,互相依”,在修山电站大坝两侧、湿地广场捡拾垃圾,修山镇莲盆嘴社区、三堂街竹码头社区发入宣传资料、宣传读本,张贴宣传彩页和宣传标语。这次活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的效果。3月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 的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为迎接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的到来,结合正在开展的“清风行动”,进一步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4月7日,桃江县林业局组织巡逻队在重要候鸟栖息地域进行巡逻,开展以“爱鸟护鸟,万物和谐”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执法行动。途经浮邱山乡新桥村地段时,巡逻队发现有悬挂网丝的现象。巡逻队员找到当事人,宣讲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告知架设捕鸟网是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拆除了网丝,承诺不再捕鸟。5月29至30日,借“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的契机,组织30余名党员志愿者深入沾溪镇、三堂街镇、大栗港镇等15个乡镇,对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和播放宣传音频等方式,吸引了广大群众驻足关注。在三堂街镇上,一名70余岁的老爹爹,拿着一名党员志愿者的手,激动地说:“你们真是及时雨,我正想要学习新森林法,你们就来了,我还有好多问题想要咨询你们呢。”工作人员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耐心讲解,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并呼吁群众向身边亲朋好友多加宣传。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党员志愿者60余人次,发放新《森林法》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10余幅,接受林农、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一次法制教育电教宣传录像。三是及时发放普法资料。如征订《疫情防控普法读本》《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读本》《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分发到相关人员的手中。四是建立学法考核登记制度。每年学法情况及考试成绩均作记录,作为干部的提拔、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普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9月至10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桃江县林业局组织机关干职工在全县15个乡镇巡回宣传,张贴森林防火戒严令,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编发森林防火公益短信,切实抓好重要时段重点人员宣传,全面加强“防火码”的推广使用。10月14日,桃江县林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桃花江镇花园洞村巡查时,发现山下菜土旁一处丝网上有疑似鸟类动物被困。随后,执法人员在拆除该网时,看到是一只猫头鹰被丝网缠住,奄奄一息,不能动弹。执法人员在热心群众的协助下,借来剪刀,小心翼翼地把猫头鹰从网上解下,一根一根地清除缠绕在其身上的丝线。然后,执法人员将该鸟护送至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经鉴定,确定这种小型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东方角鸮。经工作人员精心呵护和疗养,猫头鹰身体逐步恢复正常,具备野外放生条件。15日上午,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密林深处,将东方角鸮放归大自然。
2、抓好林业执法人员法律教育。我局一直把提高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治林能力作为林业普法的重中之重,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中,都把林业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课程,使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为林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保障。如在林政资源管理人员、公安干警等业务培训中,重点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林业条例》《征占用林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还在全县林业系统选送了1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省、市、县举办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培训学习。这些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成为我县林业基层普法、执法的骨干力量。
3、抓好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局党组每年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作出具体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还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我局班子成员对学法用法工作十分重视,除积极参加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学习外,还自学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指导决策,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带头作用,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
(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县林业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压缩开支,保证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经费。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近年来,我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据统计,去年年以来,在《湖南林业信息网》《益阳日报》《红网时刻新闻》等媒体刊登林业法律法规和反映林业建设情况的文章40余篇,在县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100多次,树立永久性宣传牌100余块,悬挂标语横幅100余条,印发林业法律法规小册子、单张过万份。在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中,我局主要是做到了“三个结合”:
1、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和执法活动。近年来,我局每年都结合“百日利剑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全县砂石市场专项整治”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林业法律法规巡游宣传活动,将林业法律法规送到全县各乡镇。5月29日至30日,我局组织新《森林法》大型林业宣传巡游车队,先后到全县15个乡镇、重点林区进行巡回宣传。对普及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管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1年1月至12月,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3起,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2万余元,罚款63.769万元,行政处罚33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县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今后,林业部门将一如既往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稳定,为桃江的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2、结合新政策法规开展普法和执法活动。我局特别注重抓住林业新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森林法》等政策法规颁布后,我局立即组织林业系统学习,为贯彻落实新政策法规打好基础,还通过邀请专家教授授课、新闻媒体报道、下乡巡回宣传、电视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普及宣传,使新政策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3、结合林业活动开展普法和执法活动。借“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湿地保护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等契机,多次深入林区群众中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用典型案例提醒群众不要以身试法。局领导在桃江电视台、电台就有关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爱护野生动物、投入到林业建设之中,并向广大群众介绍竹蝗防治的基本方法和最佳防治期、野生动物的种类和保护级别,在全县形成抵制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强大舆论氛围。开办“林业大讲堂”,每月邀请系统内外的专家对全系统干职工进行一次法制和业务方面的培训。
(六) 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1、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严把发证关。按照《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办林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资格严格审查;二是坚持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对新申请办理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组织报名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执法证。同时,县林业局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各林业执法单位在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坚持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决定适当、案卷管理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严格按照法律条款规定的时限合理办案,保障了行政处罚合法、公开、公正。
(2)坚持法制工作前移。一般案件从立案开始跟踪办理,重大案件实行局法律顾问参加的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有效地防止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3)认真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执法不严、同案异罚等现象发生。
(4)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案案有材料,有规范性法律文书,事实清楚法律文书齐。
(七)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人员,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慎重研究,逐条对照,逐条清理,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我局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执法规范化。三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二、主要成效
(一)干部职工依法治林意识普遍提高
通过普法教育,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林业执法人员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广大共产党员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作为体现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做到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推动了我县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我局以全面贯彻学习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很好的转变。近年来,我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因违法执法而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出现因违法执法需要作出行政赔偿的情况。近年来,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均受到县测评小组的好评。
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上级文件以及县委县政府和政务窗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部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赋权下放摸底调研,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材料梳理精简,桃江县政务服务首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全力搞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县政府“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完成了《 桃江县林业局“三集中三到位”情况汇报 》,梳理并汇总依申请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窗口,此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之中。
完成桃江县林业局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统计上报和赋权下放乡镇工作。根据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上报了《桃江县林业局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统计表》,具体内容为:15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赋权下放至乡镇;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将服务前移动乡镇;盗伐、滥伐林木案件行政处罚,违法使用林业商品林面积3亩以下、生态公益林面积1.5亩以下的处罚委托下放到乡镇。
(二)行政执法、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更加完善
1、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更加完善。
为推动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规范化管理,我局依据行政职能,制订完善了《桃江县林业局森林采伐审批审核操作规定》《桃江县林业局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操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程序,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自觉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年初,我局制定了《桃江县林业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对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了一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为林业执法大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同时,明确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是落实“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股室人员对股长负责,股长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的三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在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1)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为桃江公众信息网,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进行了公示。
(2)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建设情况。建立了本系统统一的执法办案平台,执法办案平台的具体名称为:湖南林业行政执法办案系统,是由湖南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开发建设的。 投入运行使用时间,实现了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在林业执法大队,行政许可权集中在林业窗口,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动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了处罚权与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相分离,创新了行政执法体制,有助于解决滥用权力等问题;二是促进了依法行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既是一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通过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程序,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促进了依法行政。
4、其他方面的工作情况
(1)已按上级文件精神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清理工作,并上报和录入数据库。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未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一律不得对外发布。
②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在确定决策意向、拟制决策方案、审定决策方案、决策执行与完善、决策监督等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都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决策前风险评估后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本地知名律师担任我局常任法律顾问,对林业各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
③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一是确定行政执法资格,确保主体合法。目前,我局从事行政处罚审核的法制工作人员和从事现场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共计66 人,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为合法。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坚持“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保证公民对执法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确保程序合法。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罚适度。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公示,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④履行行政应诉、复议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建议和决定。
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
(三)广大群众善待野生动物蔚然成风
由于我县林业部门大力加强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活动,使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善待野生动物已成为我县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识别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能力提高了。去年以来,通过群众发现或举报,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山雕、小灵猫,省重点保护动物豹猫、刺猬等;成功放生野生蛇类八百余条,青娃万余只。2018年10月18日,我局协助县环保志愿者协会成立了桃江县护鸟营,每个乡镇成立了护鸟队,全县护鸟营志愿者达400多人,护鸟营成立以来,在开展保护鸟类宣传、撤除鸟网、协助执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寿带鸟的发现、救护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撤除鸟网100多张,都离不开护鸟营的功劳。群众知晓滥杀、乱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是违法的,及时通知局野保站进行救护或放生。二是群众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提高了。由于群众举报,我局破获了多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案件。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县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四)森林资源管护形势明显好转
几年来,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林区治安形势得到根本好转,林地、林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已达197万亩,森林覆盖率64.15%,竹林面积115万亩。立竹总量2.16亿株、年采伐楠竹数量达3000万根,森林资源呈持续稳定增长态势。
还有一个喜人的成效,就是越来越多的林农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林农在遇到各种林事纠纷中,多数人不采取上访、械斗等极端的做法,而是通过打官司等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林业法制监督工作仍需不断加强等。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后我局将着眼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提高林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依法治林的水平!
桃江县林业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