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定期审验情况通报》(湘运管运政发〔2022〕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逾期两年以上未年审或逾期1年以上未年审且其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的243台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拟以注销,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相关经营业主主动到桃江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车辆年度审验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依法予以注销。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政务中心交通运输政务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737-8788847。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清单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