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26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除隐患,控风险,遏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县交通运输局确定5月26日至7月2日为“七一”安全生产特护期,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开展“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部署
“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为期35天。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区域、全领域、全方位、全时段“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6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大排查,6月25日前完成“回头看”,对发现的隐患在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行动方案于6月16日 前报局安监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及攻坚行动总结于6月30 日前报局安监股。
县局开展“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专项督查。本次督查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方银飞,副局长吴国光分别带队、关联的股室负责人参加。重点检查行业管理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执法机构履行“打非治违”情况,督查全县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各组联系人负责检查组与检查对象的联络,并负责检查情况的归集整理与上报。于6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局安监股。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七一”特护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当作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谢建辉常务副省长提出的“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地、管好自己的线”的要求,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盯死、看牢、做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和问题导向,亲自抓,亲自管,要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督查,通过开展隐患集中攻坚行动除大隐患,控大风险,防大事故,确保辖区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百周年献礼。
(二)抓好工作落实,消除隐患。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聚焦重点问题、重大成因、重点 区域、重点目标,多措并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对事故隐患进行集中攻坚整治,一般隐患要及时“清零”,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于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严查严管,严防死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要综合运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纪律处理等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八条铁律"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严格纪律要求,务求实效。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督查;要切实加强检查的指导、督导作用,要进一步细化检查工作方案,自行确定具体检查对象和时间,及时跟踪督办所发现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