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2023年)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市委、县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芙蓉西路741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 熊 平
联系电话:0737—8822216
传 真:0737—8203070
电子邮箱:tjiaotong12@163.com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相关单位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负责组织管理公路、水路等县级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的维护;负责组织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和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等的前期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开展公路路政执法、超限超载治理、应急抢险工作。
(四)负责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客运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监督执行交通运输政策、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优化交通运输行业结构;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城乡客货运站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辖区水上运输企业、营运船舶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县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水上重点物资、防汛抢险的船舶调运工作;负责县管港口的行政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县级港口经营企业、县管港区岸线(水域)的审批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渡口、码头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和投资管理,提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交通运输各类资金的申请、拨付计划的拟定和监管。
(七)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开展交通运输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