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垃圾场日常运行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索 引 号:tjxcsgl/2020-1294335 发布机构: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0-11-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9年垃圾场日常运行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

 

一、 项目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肥料管理所,当时隶属桃花江镇政府。1997年归口县建设局管理,更名为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处,核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08月更名为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201211月归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定编制为90人。2014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51月,县市政公司并入我所。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城市市容维护,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垃圾填埋处理,按规定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

2、垃圾场日常运行项目基本情况

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浮邱山乡人形山村(原马迹村)省道S308线以北约200米,距县城中心5.5公里,占地面积286亩。该项目设计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280吨,总库容310m3,调节池容量1.3m3,服务年限30年,总投资7800万元。垃圾处理工艺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渗滤液处理工艺采用两级AO生化-混凝-沉淀-Fenton高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从2006年起征地、建设,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现已完成一期建设工程,并于2011522日投入试运行,2012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20135月底,我场已通过省级验收。

垃圾场在当年设计时未考虑雨污分流,因垃圾入场量逐年增加,日处理量100吨已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于2017年下半年城投公司启动了垃圾场提质改造项目,由日处理量100吨提高到日处理量150吨。渗滤液处理和渗滤液处理和灭蝇除臭两个项目已通过单一来源招标程序,由湖南迪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额154.8万元/年;灭蝇除臭项目仍由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标额14.45万元/年,于201811日正式运行。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过程为:填埋区渗滤液首先进入调节池,经过微电解预处理去除一部分COD同时将一些大分子打断为小分子,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然后通过两级AO(一级厌氧、一级好氧+二级厌氧、二级好氧)硝化反硝化去除有机物、氨氮、总氮,渗滤液中难生物降解的有机物部分再通过芬顿进一步氧化降解同时提高难降解有机物的B/C值(BOD/COD,随后通过一级BAF(生物滤池),二级BAF,进一步去除COD、氨氮、总氮,最后通过消毒灭菌从清水池达标排放(达标排放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自2012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程序对垃圾场进场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和处理。2019年垃圾场日常运行专项经费共28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16万元。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财政文件要求,该项目拨款全部用于垃圾场日常运行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所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和我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项目过程中需按实按时结算,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根据垃圾场的工作特点,将垃圾场日常运行经费纳入我所财务会审。按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审,由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一把手审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我所严格按照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1、效率性、有效性:垃圾场运行以来,负责处理我县城区范围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从原先的简易填埋到现在的卫生填埋和无害化处理,对我县城区环境提升,夯实了基础。

2、可持续性:按垃圾场修建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县垃圾场其一、二期工程可运行近20年。

五、项目综合评价及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桃江县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安排,我所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细化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比照绩效评价指标和评分表内容,一一核对。

自评分:98

2019年垃圾场日常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自评表.doc

2019年垃圾场日常运行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 副本 (1).doc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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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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