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
2. 由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实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人员。
3. 由住建部门认定的C级、口级危房或无房户。
危房改造申报程序:
1. 农户自愿申请
由户主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权威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2. 村民民主评议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核实况,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3. 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有关人员入户实地调查复核并鉴定危房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在显要位置公示。
4. 县级审批
县住建局汇总各乡镇情况并造册,会同相关部门对由请人情况进行查验、复核及现场抽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年度改造范畴,审批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建设要求和补助标准。
1. 后房改造资金是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按户籍人口建房面积、危房等级、贫困程度等进行政府补助。
2. 推行C级危房维修加固,鼓励具备条件的口级危房除险加国,优先保障危房加国改造指标;3D级后房的重建,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农户金困程度实行差异化补助。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