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 果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
黄健昌同志协助办公室工作;
熊一辉同志负责人事教育、党建和工会工作;
易盼盈同志协助人事教育、党建和工会工作;
李 辉同志负责政策法规、信访维稳工作;
文家兴同志协助政策法规工作;
肖晶晶同志负责计划财务工作;
文 郡同志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颜东红同志协助行政审批工作;
贺霞辉同志负责工程建设工作;
曾海英同志协助工程建设工作;
林义华同志协助工程建设工作;
李赛军同志负责村镇建设、招商引资工作;
于 靖同志协助村镇建设工作;
鲍志远同志协助村镇建设工作;
贺日星同志协助村镇建设工作;
周琦慧同志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张凯蓉同志负责招投标工作;
颜 婷同志协助招投标工作;
童哲夫同志负责建筑业管理、工改工作;
邓忠斌同志协助建筑业管理工作;
罗江辉同志负责质量安全、安办工作;
孙 婧同志协助质量安全工作;
刘继承同志负责科技设计工作;
夏固承同志协助科技设计工作;
莫 科同志协助科技设计工作;
肖 力同志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
胡 杰同志协助房地产管理工作;
文庆平同志负责住房保障工作;
华 山同志协助住房保障工作;
傅建辉同志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莫晓辉同志协助物业管理工作;
戴永丰同志负责局创建工作;
刘小军同志协助局创建工作;
文跃军同志负责纪检联络工作。
任命:
彭学军同志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王 敏同志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刘德良同志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贾 玲同志任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站长;
胡莉萍同志任城建档案馆馆长;
高 兵同志任燃气管理站站长;
胡 飚同志任燃气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文 慧同志任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龙雄杰同志任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汪志成同志任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曹雯俊同志任房屋交易中心主任;
杨达军同志任房屋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建辉同志任物业管理所所长;
向力科同志任物业管理所副所长;
夏 涛同志任物业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冠军同志任白蚁防治管理所所长。
免去: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相关人员此次调整前的原有职务予以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