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江县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 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tjxzjj/2022-1768563 发布机构: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2-10-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桃江县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桃江县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要求,规范我县预拌混凝土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湘建建〔2017〕240号)《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整治、扎实推进、综合治理、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措施,切实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整治,整合规范一批基本符合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关闭取缔一批无专业承包资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环保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效解决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无序、质量无保障、污染环境等问题,确保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达到资质完备、质量合格、绿色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整治标准

  (一)符合规划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城镇整体规划以及用地规划、水体保护规划、山体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符合资质要求。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必须取得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符合安全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运输、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

  (四)符合环保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配套建设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2年7月15日-8月31日)。县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全县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整治工作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启动本地本部门的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

  (二)规划审查阶段(2022年9月1日-11月10日)。县住建局牵头,在8月31日前修改完善《桃江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专项规划》,提交县规划例会审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乡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零盲区、无死角、不遗漏”的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掌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数量、分布及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提出定点初步意见,于9月30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209室)。领导小组组织县住建、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按照《桃江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专项规划》要求,会同各乡镇在10月31日前完成拟规划布点实地考察,规划布点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确定。各乡镇同步做好拟整合、取缔企业的宣传协调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1日-2023年4月30日)。对列入《桃江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专项规划》的企业,严格督促完善相关手续、配备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或情况复杂的企业,在本次规划布局时无法保留的,由各乡镇牵头整合至新设企业;对未列入布点规划又无法整合的企业,由各乡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予以拆除。

  (四)整章建制阶段(2023年5月1日-5月31日)。整治完成后,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行业标准组织验收,督促企业办理经营资质,要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武彬任组长,副县长李智敏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联系住建工作的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国网桃江电力分公司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乡镇要成立整治领导机构,制定详细整治方案,负责牵头开展本辖区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整治行动,整合相关企业,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无法整合的站点予以拆除,同时提出新设站点布局建议。县住建局负责编制《桃江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专项规划》并提交规划例会审议;负责列入《专项规划》的新设企业专业承包资质的初审;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依法依职能配合乡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负责乡镇和相关部门反馈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监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排污行为;指导新设站点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配合乡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用地合法性,并对乡镇查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监管和指导;依法依职能配合乡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市监局负责核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依法处理对有营业执照但超范围经营的行为;监管预拌混凝土的产品质量;依法依职能配合乡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职能配合乡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导专项整治期间及整治工作完成后相关企业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依法依职能配合乡镇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科工局负责协助对已审批企业的整治,按程序向国网桃江电力分公司出具需关停企业的断电通知。县发改局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立项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及时提供法律支撑。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提供警力保障。县城管局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相关专项执法行动。县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经费的拨付。国网桃江电力分公司负责对需关停的企业予以断电。

  (三)开展专项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根据整治工作需要,对全县预拌混凝土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问责。专项整治领导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跟踪专项整治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对底数不清、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要依法依规对属地政府责任领导、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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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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