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2023年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盖章)
2024年5 月29日
2023年度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 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 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
8、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 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
(二)、机构情况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法规与宣传教育股、人事与财务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
(三)、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正科级行政机构的独立核算单位 ,包含局机关和二个二级机构(分别为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总计83人,其中行政人员7名,非参公的事业人员76名,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共30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20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42.92万元,占整体支出的95.23%;项目支出为57.20万元,占整体支出的4.77%。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771.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39.7万元。
功能科目(基本支出)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的比例% |
资金性质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的比例% |
工资福利支出 |
771.86 |
64.32% |
基本支出 |
1142.92 |
95.2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2.9 |
26.07% |
项目支出 |
57.20 |
4.7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9.7 |
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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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 |
18.46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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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合计 |
1142.92 |
95.23% |
总支出合计 |
1200.12 |
10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5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7%,项目实施2个。其中2022年省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2万,项目名称为瑶湾村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2022年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7.15万元。
功能科目(项目支出)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的比例% |
资金性质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的比例% |
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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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1142.92 |
95.2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65 |
2.97% |
项目支出 |
57.20 |
4.7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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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 |
21.5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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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合计 |
57.20 |
4.77% |
总支出合计 |
1200.12 |
100%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60.4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101.11万元,占总体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6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50.72万元,占总体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31.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为2.32万元,占总体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1.4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万元,占总体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3.94%。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年度整体支出绩效个性指标具体如下:
1、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县辖区内的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空气环境质量方面。空气综合指数3.05,全省排名第57位,全市排名第2位。PM2.5月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50天,优良率95.9%,均排名全市第1位。
3、助推区域生态环境指标优化。
4、完成年度非税罚没收入征收目标150万。
5、群众对区域内污染防治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空气综合指数3.05,全省排名第57位,全市排名第2位。PM2.5月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50天,优良率95.9%,均排名全市第1位。一是以蓝天办为抓手,着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抓实抓细“十查十做”,每天开展蓝天保卫战日常巡查,开展6个100%落实。2023年立案查处违规工地1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05余份;检查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736余辆次,立案15起;对城区餐饮油烟排放情况开展检查62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24份,立案查处1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85起,立案查处58起;加强对涉气企业检查,发现问题146个,整改146个,立案查处67件;严厉打击公路违规运输行为,查处超载运输柴油尾气超标排放货车546台,立案查处354台。二是对全县28家射线装置和核利用单位进行了监管,及时处理了3件关于射线方面的投诉,确保辐射安全。
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我县辖区内的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107处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了1个县级和1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二是会同卫健局完成了20张床位以上的一级医疗机构的排查,督促各单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完成资江干流29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和15个问题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完成桃江县鲇鱼港电排提质改造工程排污口整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涉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启动了桃江原板溪锑矿周边遗留废矿洞矿涌水处理项目、桃江县大栗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周边遗留废渣及矿涌水治理项目、道元冲遗留石煤矿山整治补充工程等项目建设。二是开展了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和粮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完成了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2、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成效显著
我县对照七大类110项任务,定期调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各项任务,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获评省2023年“夏季攻势”典型案例,我县受到2023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
3、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强力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第四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群众信访件24件(其中重复投诉9件),下沉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件18件,并公布了七星河黑臭水体问题和全市油气回收问题典型案例。县委县政府对交办问题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县第三次生环例会都专题研究了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线分管领导都到现场多次督导整改。目前已办结信访交办件11件,办结下沉督察交办件12件。
对七星河黑臭水体问题的整治,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截污、活水、扩容、管护”为主要路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已完成畜禽养殖、居民户生活污水等污染源头问题排查整治,正在做污水提升泵站提升改造项目和小区雨污分流截污改造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油气回收问题整治方面,我县对通报的回收装置不合格的5个加油站进行了全面核查,组织力量对各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精准调整,经市督查组现场督查检测,5个加油站的“气液比”均已达到正常值,并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加油站点进行了全面检测检查,已专案查处5家站点。
(2)认真抓好2017年以来中央、省交办问题整改和成效巩固工作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1个;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4个;2018 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5 个;2019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14个;2019 年长江经济带“举一反三”自查问题1个;习近平总书记武汉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一周年回访移交问题1个;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6个;2021 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30个,均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或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渣处置工作,我县与省稀土院2022年11月正式签订《历史遗留放射性废渣处置工作合作协议》和《备忘录》。今年7月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议,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废渣先转运至湖南盛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存库先暂存。省稀土院桃江“两厂”污染治理项目2023年9月通过了益阳市发改委核准立项。2023年9月桃江“两厂”污染治理项目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挂网招标,10月24日已开标。目前暂存库已建成可投入使用,中标施工单位正在作前期准备工作,即日可进厂启动废渣打包外运工作。
加强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一是解决重点历史遗留问题。聘请专业公司,对已关闭的19家涉锑企业残留重金属废水进行安全处理。二是重点加强矿涌水治理,采用“堵治结合”科学措施,对原板溪锑矿周边遗留废矿洞进行治理。创新采用一体化除重设备,在鸬鹚渡镇135矿洞和张万波屋后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对周边其他矿涌水点位全面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是加大对涉锑企业久通公司的监管,确保按标准减半排放。四是强化突发问题应急处置。每当资江上游出现锑浓度异常情况,我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加大水质监测频率,确保资江原水和县城自来水厂出水水质达标。
4、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2年5月以来,我县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人大一名副主任具体抓日常工作,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时序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今年7月成功创建6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11月成功创建了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为明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正在积极部署安排。
5、环境监管有力有效
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对我县的12家重点监管对象、82个一般监管对象、27个特殊监管对象制定了2个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将相关信息上传平台并进行了公示。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 400 余次,立案查处案件38件,查封案件1件、刑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处理各类信访件388件,按时效办理率达100%。
6、服务经济综合施策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全年审批办结了50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否决了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申报,指导业主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备案了56个登记表项目,办结率100%。
7、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活动、全国低碳日环保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将宣传工作前推,发放宣传画册3万余份,形成浓厚的生态环境宣传氛围,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亮点工作
1、执法工作突出有力。2023年4月,我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龚震威在抽调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中,以认真务实的态度,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新的贡献,获得生态环境部表现突出个人表彰。
2、环境监测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环境监测以服务环境管理与决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依法、精准、科学监测,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提供了坚实保障。在今年2月份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方大纲、杨文灿获得县市执法监测级个人三等奖,谭春桃获得县市化学分析组个人三等奖;由监测站牵头编制的《2021年桃江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在全省2021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评比中获得三等奖。
3、坚持生态立县,建立健全创建体系。成立了创建专班,出台了实施方案,今年7月成功创建6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11月成功创建了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一是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当中绩效目标意识不够,二是预算执行过程当中存在有开支政策依据但无预算安排的支出;三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利用欠充分。
(二)预算控制工作有待加强
预算控制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三)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预算不足
公用经费预算资金不够充足,不能完全满足环保行政运行的工作需要。
(四)不可预计的专项资金需求不能及时安排预算
部分环保专项工作,在上年编制预算之前不能充分预计,因而没有列入预算,当环保专项工作开展急需使用资金时,因没有纳入预算难以获得专项拨款,致使项目实施受阻。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
(三)提高认识,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单位全体干职工要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对每个部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到每一笔费用支出当中,科学合理地对财政支出进行管理。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二是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四是科学调度,厉行节约;
(四)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控制意识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结合上年度预决算收支情况和预算年度可以预计的收支情况进行科学、合理预算,尽可能保证预算年度内预算收支应编尽编。全面、科学地编制好年度部门预算是严格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控制工作的前提。
增强预算管理的执行力。杜绝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上的的随意性。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