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我局在市局党组和桃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我局2021年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2022年工作计划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我县的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1-11月,全县优良天数为329天,优良率为98.5%,空气综合指数2.55;PM2.5、PM10月平均浓度分别为24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无重污染天气。1-11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90个县(市)排名第14位,全市排名第2位,同比2020年改善率排名全省第7名。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1-11月资江干流断面达Ⅱ类,桃江县一水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9~10月份我县资江流域受上游娄底段锑异常的影响,桃江一水厂9~10月份锑指标超过标准,其余月份均达标。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通过强力攻坚,我县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坚持多管齐下,稳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成立桃江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度与落实;成立桃江县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做好蓝天保卫战六大专项行动,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县蓝天办每天开展蓝天保卫战巡查,共计巡查410次,发现问题670个,交办68次,指导整改各类问题600余个。二是严格执法办案,在巡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现场交办,责令立行立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代行整改,整改费用在合同文明施工费中列支。至今罚款20余万元,下发整改通知52份,暂扣违规违法车辆17台。三是按时完成益阳万维竹业有限公司等3家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和桃江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工业窑炉治理任务。
(2)坚持突出重点,大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我县72个千人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已完成划分技术报告并于9月18日获得市政府批复;完成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源一报告”,建全全县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档案;完成122个饮用水源地《益阳市桃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开展14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常规监测,全面掌握水环境质量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5个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二是积极申报并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到桃江县第三批洞庭湖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480万元、“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和桃花江干流(石牛江段)河道疏浚与水生态修复项目1500万元,各项目现正在稳步推进;完成“孟溪(桃花江水库上游支流)生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桃江县獭溪河(又名桃花江)上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并已验收合格;桃江县碧螺港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成功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计划申报资金3009.48万元。三是认真推进河长制工作。配合河长办完成7条河流“一河一策”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工作以及对资江(桃江段)的全面巡查任务,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16506人次,县级河长累计交办问题22个,立案查处办结涉河案件5起。督促三堂街镇人民政府完成竹码头入河排污口的封堵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有序推进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建设。
(3)坚持分类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巩固石煤矿山整治和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成果,切实强化石煤矿山和涉锑治理后续管理,全面排查矿涌水,制定石煤矿山矿涌水整治工程治理方案,全力推进矿涌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工程进度。加强135洞、张万波屋后矿涌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当资江锑浓度异常应急事件,确保资江流域桃江段锑浓度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开展涉镉排查、食品和粮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耕地严格管控区周边和粮食超标区周边涉镉污染源排查,以粮食中镉超标区域所在行政村和耕地土壤超标点位为中心,排查方圆5公里范围内所有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三是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管理,指导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对4家重点土壤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并组织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共查找37个问题,已逐一督促整改完毕。四是完成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局的工作成绩得到市级主管部门肯定。五是完成30家企业的危险废物排查核查工作,帮扶10家企业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组织对23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六是开展危险废物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涉铊等重金属企业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七是对全县6家尾矿库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尾矿库制定整改方案并同时督促整改。八是配合开展地下水调查,积极申报涉镉、锑污染矿涌水治理项目。
(4)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召开7次县生环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先后出台《2021年桃江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桃江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桃江县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二是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我县“夏季攻势”任务共10大类116项,其中省定任务涉及6大类30项,市定任务涉及4大类86项,均已全部按时完成整治与销号。三是全力攻坚2020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桃江县竹木胶板制造加工企业环境污染整治方案》、《桃江县2021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方案,全面开展竹木胶板制造业、畜禽养殖污染、建材行业、砖瓦窑企业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方面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上5个反馈问题均已按时完成整改和验收销号。四是切实解决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转办信访件3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共对8家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共计罚款56.73万元。确保达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
(5)强化环境监管,坚持依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根据《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管理要求,对我县8家重点污染源、82家一般污染源进行监管,制定2个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08家次。二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案件37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7份,共计罚款24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人。三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案件3件,共计索赔金额32.0329万元,目前均已履行赔偿到位。四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件286件。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我县10家重点企业、79家一般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摸排桃江县经济开发区、灰山港工业集中区园区内的环境安全风险底数,并督促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检查企业117家次,发现隐患21处,确保危险废物领域的安全。六是强化核与辐射工作。定期巡查原桃江县冶金厂和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废渣,加强对全县24家射线装置和2家涉放射源单位的监管,要求企业做好相关台账,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6)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质量。一是深入乡镇开展“送法下乡”和“三下乡”活动,认真组织“6.5”环境日主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邀请专业人士培训环保志愿服务分队。积极投稿宣传报道,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共发表信息51条,其中省级5条,市级38条。微信转发相关正面宣传题材500余条。二是切实提升法制工作能力,组织审查各类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37起,开展3次专项培训活动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组织全局干职工通过普法考试和学习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三是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县域内应完成发证管理的固定污染源90个现已全部发证,应当登记管理的固定污染源1025个已全部登记。四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改革,环境影响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80%。五是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全年审批办结39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市级审批22个,县级审批17个),否决5个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建设项目申报,指导业主网上备案登记53个。
(8)认真完成环境统计、自行监测、信用评价、清洁生产、排污权交易和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完成92家企业2020年环境统计年报填报、数据统计分析与审核工作和2021年前三季度环境季报工作。二是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目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共享平台自行监测发布率达到80%以上,高于省市目标要求。三是做好92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指导47家企业上传相关风险企业和不良企业整改材料。四是指导湖南口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益阳市东方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业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五是调剂和帮助8家企业进行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36.74万元。六是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现已引进湖南壹诺尚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灰山港镇工业集中区西部片区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复配4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9)扎实做好机关日常工作。一是重点抓好“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活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填写问卷调查和开展自查自纠等方式。强化生环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做好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二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自身能力提升和年轻干部培养。局长亲自参加省厅举办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新任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全省生态环境局长培训班,局班子成员前后2次召开90后年轻职工座谈会,鼓励并指导如何正确成长为单位骨干。三是认真完成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发动志愿者50余人利用多个休息日下沉到牛田镇5个村,与镇村干部一道走村串户,逐一摸排万余人,帮助接送三百余人尚未接种疫苗的村民前往接种点进行接种。严格监管辖区内的定点医院、污水处理厂、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设施,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贮存和转运,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四是积极配合县人大环资委对十六个县直部门和部分乡镇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编制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顺利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7件,已按时安质完成建议提案的答复。配合农工党市委会、无党派人士开展洞庭湖资江流域桃江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党建、工会和扶贫工作。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参观马迹塘战史陈列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党史知识抢答比赛,举行全局工会会员登浮邱山比赛等活动,有效增强全局干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力支持我局对口扶贫村牛田镇小桃村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六是踏实做好创卫工作,组织干职工开展每周一的文明劝导执勤和周五的局长包路段网格巡查。七是规范档案管理,改造和新增局档案室,分门别类整理档案,做到安全有序存放档案资料。八是积极响应专业志编修工作,委托局退休老同志编纂我局1979年成立至今的环保志,目前已完成草稿约60万字。
(三)亮点特色工作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认真组织开展桃江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质量汇编及系统填报工作。我县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在全省名列前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好。预计获得国家转移支付奖励资金2500万元。
(2)顾大局,勤工作,积极应对资江锑浓度异常事件。针对资江干流娄至益阳段出现锑浓度异常,引起生态环境部、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这一紧急情况。我局迅速采取措施,连续日夜奋斗五十多天,放弃节假日、双休日的休息,全力以赴。通过加大排查力度、启动应急加密监测、实施应急处置工程、强化日常排查监管、加强舆情控制等针对性措施,其中应急处置工程共投入资金约100多万元,采用重金属捕捉剂除锑方式,共投入金属捕捉剂、石灰、絮凝剂等药剂约80吨,有效减少进入资江流域的锑含量。确保资江流域桃江段锑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3)积极应对、果断作为,及时化解相关问题。一是针对志愿者指出的已整治石煤矿山矿涌水超标问题,我局积极沟通汇报,促使政府采取有效工程措施,有效避免问题扩大化。二是面对中央环保督察关于西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多次信访件问题,我局站在人民利益为主的角度,责令建设单位针对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积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消除群众担心心理。三是资江桃谷山断面10月份连续多日溶解氧自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积极与国家监测总站和省监测中心沟通汇报请示,及时剔除异常数据,有效避免该断面10月份水质下降为IV类。四是由于我县环境问题欠账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点多面广,造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重,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多。但通过各种努力,积极作为,有效解决相关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肯定。
(4)生态环境部推荐湖南省桃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作为全国典型申报案例。11月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推进视频会,其中湖南省桃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被生态环境部推荐为全国典型申报案例。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在视频会上代表桃江县汇报项目申报过程的一些相关情况及工作经验。该项目成功申报是桃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与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努力的结果。
(5)采取强力措施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年1-11月全县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90个县(市)排名第14位,全市排名第2位,同比2020年改善率排名全省第7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综合排名全省前列,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力改善。
(6)工作积极主动,不怕辛苦与困难。我局工作人员编制的《桃江县千吨万人和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全市其余7个区县均是委托三方技术单位完成报告编制。而且报告建议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物质与各乡镇防汛物资共同储备、存放的结合方式获得省级专家认可并在全市推广。
(7)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已争取项目资金10380万元,其中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600万元(松木塘镇杨家洞石煤矿开采区遗留污染治理项目2000万元,松木塘镇日斗石煤矿1600万元,松木塘镇黄家坝片区2000万元,松木塘镇东山港石煤矿2000万元),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80万元(洞庭湖专项整治工作奖补资金480万元、“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和桃花江干流(石牛江段)河道疏浚与水生态修复项目1500万元),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0万元。
(8)政务服务一心为民,获得群众一致好评。推行网上办理,使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桃江县杏中环保竹炭有限公司为感谢政务服务环保窗口工作人员,特意送来“热情为民办实事 高效服务解难题”的锦旗。
(9)我局相关工作获得表彰。2021年7月获评县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11月获评县级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我局多次评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我局对口扶贫村牛田镇小桃村评为先进驻村工作队、先进党建工作村、社会治安第一名村。监察大队大队长吴也胜评为第二届“益阳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
四、2022年工作安排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2021年11月2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9月30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益阳市和桃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继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切实解决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实际处理规模远远低于实际建设规模的问题。避免出现进水浓度低,出现“清水进清水出”现象,造成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成为督察典型案例;二是加快推进遗留的12000吨放射性废渣处置,处置前切实加强现场监管。
(3)继续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巩固竹木胶板加工制造企业整治、畜禽污染整治、砖瓦与建材企业环境污染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严格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督促企业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