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盘工作。
高 仁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综合协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联系生环办、蓝天办、创建办工作
周可京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与财务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刘桂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规与宣传教育股、水生态环境股
吴也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办公室、监测站、执法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