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住建局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一次性告知书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申请条件 |
符合《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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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 2、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及建设条件建设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 或行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及有关部门同意项目建设 的相关文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 5、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仅限大中型项目) 6、有关部门对选址的意见(根据项目性质、规模、所处位 置确定) 7、原址扩征用地或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须提供原有土 地证和界址点图(复印件) 8、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或专业设计部门提出的选址认证 报告、选址位置图、选址规划方案图文本(加盖设计单 位规划方案专用章)及电子版本 9、政务中心踏勘小组综合意见(非服务对象提供) 10、规划例会会议纪要(非服务对象提供) |
3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4 |
办公地址 |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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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桃江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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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本流程 |
申请-受理(周静芳)-技术股业务初审(胡小彦)-规划例会复审(胡小彦)-资料初审(胡立华)-资料审核(肖一平)-资料审定(卢龙飞)-办结(胡立华) |
7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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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规划方案的制定、县级例会审 批时间以及因当事人原因所导致时间延长等) |
9 |
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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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11 |
查询方式 |
桃江公众信息网《办事服务》栏目 |
12 |
咨询电话 |
07378788800、8788815 |
13 |
投诉电话 |
07378788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