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索 引 号:tjxgtj/2020-1121475 发布机构:桃江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0-02-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鳌=⒔∪刈匀蛔试春筒欢羌切畔⒐芾砘∑教ā8涸鹱匀蛔试春筒欢羌亲柿鲜占⒄怼⑼臣啤⒐蚕怼⒒憬还芾淼取�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县域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利用、土地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负责测绘勘察管理。

14、指导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管理。贯彻执行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征地拆迁安置的制度、规定和配套办法。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涉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有关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下设18个业务股室,原有桃江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桃江县自然资源交易拍卖中心、桃江县地籍测绘队、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桃江县征地服务所、桃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桃江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桃江县土地储备中心、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桃江县规划设计院、桃江县规划展示馆、桃江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桃江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桃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4个二级机构(待机构改革后重新确定二级机构设置),1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二、预算单位构成

1、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包含1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4个:桃江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桃江县自然资源交易拍卖中心、桃江县地籍测绘队、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桃江县征地服务所、桃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桃江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桃江县土地储备中心、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桃江县规划设计院、桃江县规划展示馆、桃江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桃江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桃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287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0.70万元,相比2019年增长9.05%;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2019年持平;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5万元,相比2019年增长100%;其他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9年持平。收入相比2019年增加362.4万元,增长14.42%,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并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75.70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已2875.7万元,支出相比2019年增加362.4万元,增长14.42%,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并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40.7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40.7万元,占100%;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65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38.94万元,占8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9万元,占0.63%;公用经费支出498.17万元,占18.77%;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卫片和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占34.48%,主要用于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2万元,占2.3%,主要用于地籍变更及卫星遥感监测运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万元,占5.75%,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0万元,占57.47%,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地灾隐患点群防群测等工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年初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下属14个二级机构运行经费633.17万元,相比2019年增加481.82万元,增长318.35%,主要是非税收入征收经费338.1万元,占53.4%,由项目支出转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以及人员公务费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下属14个二级机构“三公”经费预算为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3.13万元,下降3.68%,主要是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为10万元,拟召开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群防群工作会议、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会,人数850人,内容为自然资源工作部署、地灾隐患点网格建设;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内容为全县地灾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5.59万元,其中:货物类178.77万元、服务类1456.82万元,工程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1051.1万元,其中:房屋5128平方米,价值373.86万元;公务用车1辆,价值16万元;办公设备家具等661.24万元。另外,在建工程6020.13万元。2020年无新增配置公务用车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7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本部门将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总体支出等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完成后,聘请专业机构对资金运行情况实行审计,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资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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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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