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社会事务办: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临时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的严重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下拨给你乡镇 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救助对象要精准。救助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边缘群体、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参与非法集资中的困难人员。
二是救助标准要把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原则上实施一次性救助,特殊情况年度内救助不超两次,救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
三是救助程序要规范。每个救助对象都必须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
四是救助档案要健全。要进一步加强对临时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困难对象申请材料、身份证及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走访调查材料、公示材料、审核审批材料等,所有纸质文档必须一式两份存档(一份交县局,一份存乡镇)。
五是救助系统要录入。要及时将临时救助情况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2024年临时救助及时录入系统,实现临时救助信息化管理。
附件:桃江县2024年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