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8月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生活和护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湘民发〔2016〕48号)要求。经研究,现下拨你乡(镇)2023年8月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生活和护理补助资金 人 元,此款专项用于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生活和照料服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请你乡(镇)接此通知后,于近日内携带收据和拨款文件到县局计财股办理拨款手续,并及时将资金足额拨付到敬老院。
附件:2023年8月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生活和护理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桃江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6日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