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8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修山镇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上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4年8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70 人资金 69755 元(按当年城市低保标准700元/月补差救助,单人保发放标准400元/人/月)。
请你乡(镇)接此通知后,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根据县局审批名册,按要求及时将保障资金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