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5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资金的通知
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上级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兜底脱贫保障资金管理和发放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4年5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 人,资金 元。(按当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400元/年补差发放,单人保发放标准245元/月)。
请你乡(镇)接此通知后,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根据县局审批名册,按要求及时将保障资金支付到保障家庭账户。
附件:2024年5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乡镇)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