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2季度六十年代精减退职
老职工生活救济费的通知
乡(镇)民政办: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工作的通知》(湘民救发〔2007〕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特下拨你乡镇2024年2季度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费 元。
附件:桃江县2024年2季度精减退职人员经费汇总表(总表不下发)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