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江县民政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tjxmzj/2022-1531310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02-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桃江县民政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研究同意,现将《桃江县民政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桃江县民政局

2022211

 

 

 

 

 

桃江县民政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物质采购、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单位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6、与记账员共同处理账务留存。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和学习炊事技术,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对当日饭菜进行留样。

(三)食堂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对食堂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召开小组会议。

2、负责收集干职工提供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督促食堂改进。

3.及时组织开展食堂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 ,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使用炊具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次,碗筷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放消毒柜消毒保存

 

 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理健康证,并定期到正规医疗单位做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四)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操作时应佩戴口罩。

 

  机关单位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一)机关单位食堂承担本单位干职工早餐、中午,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晚餐和周日供餐,需提前一天向食堂报备。早餐就餐时间为7:10-8:00,中餐就餐时间为12:00-13:00,其余时间不供餐。

(二)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日每天下午4点到食堂报备是否就次日中餐和次日早餐,食堂根据报备情况采购物质和供餐。

(三)食堂进行分餐制,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拿就餐卡刷卡后依次排队取餐。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为保证卫生,推介自行携带餐具并清洗)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食堂物品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

(三)管理人员应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六条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干职工伙食补助按2640元每年充卡至干职工就餐卡,干职工保底到食堂消费2000元每人/年,未消费满2000元,按照2000元计算,超出部门按实际结算。

(二)食堂管理人员按季度根据干职工名单到局财务室领取伙食补助,伙食补助全部用于食堂各项材料采购。伙食补助不足部分由局机关进行补贴。

(三)采购货物验收无误后食堂管理人员、记账员分别在采购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制作账本备查。

(四)干职工持就餐卡每季度到办公室充值,早餐按照5元/人/餐,中餐按照10元/人/餐进行刷卡消费。

(五)机关加班工作用餐和公务接待用餐,按照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桃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桃办发〔2020〕3号文件实施。

(六)对安排在食堂的加班工作用餐和接待工作用餐,对炊事员按照5人以下(含5人)30元标准进行加班补贴,10人以下(含10人)60元标准进行加班补贴。10人以上按80元进行加班补贴。

 

 加强机关单位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成立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总负责

人、办公室副主任为总务、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为记账员、炊事员为成员的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机关单位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机关单位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每月开展食堂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食堂管理小组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单位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第八条 其他

本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实施。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2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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