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tjxmzj/2021-1786869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1-04-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4月10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绩效观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21〕1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 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能

我局2020年行政核定编制数为11人,事业核定编制数为35人。实际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30人。离退休人员39人。

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指导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局2020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16708.65万元。主要使用在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老年福利、儿童福利、殡葬、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福利彩票发行、收养登记、收养、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流浪乞讨以及各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主要包括部门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1、保障县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办公及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

2、完善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续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

3、加强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业发展,保障残疾人两补,孤儿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及时按规定发放到位。

4、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5、推进社会事务专项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好社团组织年检工作;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6、及时做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及返乡,维护桃江县社会环境稳定和谐。

7、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2020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1670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64万元,项目支出15714.0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数99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49万元,公用经费424.15万元,主要用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为8.1万元,主要用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金额

1

工资福利支出

459.2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1.29

3

商品和服务支出

424.15

4

三公经费支出

8.1

 

合计

994.64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额

决算支出金额

1

公务接待费支出

8.5

8.1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0

3

出国支出

0

0

 

合计

8.5

8.1

(二)项目支出

全年项目支出15714.01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一般民政管理事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退人员生活补助。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名称

预算  资金

县级 配套

上级拔 入资金

支出     金额

1

一般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39.71

296.29

 

563.56

2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5

 

 

12.38

3

福彩公益金

 

 

64.48

553.83

4

儿童福利

5

 

333

343.87

5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552

 

774.8

1329.41

6

殡葬

47

16.74

60

188.74

7

最低生活保障

249

 

6853

6204.49

8

临时救助

1.8

 

917

1087.60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317

3564.47

10

精退生活补贴

55.3

 

 

64.94

11

老龄事务

18.9

80

412.6

534.43

1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

 

170

144

13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

1233

 

30.04

1123.20

 

合计

2408.71

393.03

12931.92

15714.01

三、 专项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收入资金进行了量化分解,设置了评价项目目标。全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0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 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实际执行相较于预算总额结余0.4万元,实现对“三公”经费的严格把控与费用节约。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民生保障兜底有力。一是民生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农村低保提标到一类335/月,二类205/月,三类185/月;城市低保提标到一类370/月,二类350/月,三类330/月;农村特困提标到5226/年,城市特困提标到676/月。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449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763万元、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资金2151万元、集中供养人员资金132万元、城乡低保临时价格补贴资金 678.76万元、城乡特困临时价格补贴169.95万元、集中供养临时价格补贴16.95万元、精减退职人员补贴资金39.94万元,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对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进行照料护理协议服务,对所有特困供养老人购买护理保险128万元,及时发放护理补贴。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为各类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5837人次、306万元,做好了禁捕退捕上岸渔民生活救助工作。三是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立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桃江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桃江县脱贫质量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村开展回头看,共比对疑似信息4856条,问题146个,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做好了精准帮扶工作,派出20名工作队员结对帮扶武潭镇梅林村68户脱贫。四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17712221人,纳入符合低保条件139173人。五是加强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所有低保、特困对象进行比对入户核实,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六是严格资金监管,按规定程序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对全县15个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项目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启动桃花江养老公寓和城企联动桃江县玉溪康养中心项目建设,完成了牛田敬老院、沾溪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桃花江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提高了特困人员供养护理服务。投入10运营元补贴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壮大。二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在牛田镇敬老院召开全县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推进会联合消防、市监等部门对28家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均已符合标准。三是扎实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防范工作。出台《桃江县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县19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排查,发放45000份防非宣传手册、400张海报2块防非宣传牌,利用互联网、新媒介收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四是切实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工作,严格百岁老人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农村留守老人的信息录入及资金发放。

基层社会管理得到加强。村居建设方面: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成247个村(居)村规民约全覆盖,进行。推进全县一门式服务建设,功能室使用、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全面启动乡镇第十一届(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选齐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完成了桃花江镇牛潭河等3个村改社区。地名普查方面: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桃资线联检工作。稳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全县不规范地名的模排,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扫黑除恶方面:统筹推进全县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基层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

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稳步发展。慈善方面:县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502万元(现金436万元、物资折价66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19名、发放助学金17.55万元。开展其他慰问活动,发放大米、食用油等物质,共4.56万元。其他指定捐赠及特困、特急帮扶救助资金173.5万余元。社工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全县乡镇社工站建设40名社工管理,发展志愿者156人,开展社区活动92场、小组活动21场、个案服务15个。福彩发行方面:全县福彩投注站34,全年销售福彩2020万元。

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方面: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950对,离婚登记1623对,补发结婚登记678对,补发离婚登记101对,登记合格率100%,查询及调取婚姻档案200份。按要求落实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窗口进驻行政审批事项55项,下放乡镇18项。社会事务方面: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96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151人,发放资金1330万元。全年发放96名孤儿基本生活费116万元18名孤儿助学金17万元28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1万元。流浪救助方面: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7人次。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工作,目前29人在定点医院接受救治开展了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民意,把救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殡葬改革方面:出台了《桃江县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026日在武谭镇召开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推进会,实行建设进度调度通报制度,加强重点指导,全县15个乡镇已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工作已完成新殡仪馆选址、调规等工作,进入施工设计、土地报批环节,预计202112月建成运营。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28家。开展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7家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按照五分离五规范以及五查五规范要求,开展第一、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回头看工作36家(注销3家)脱钩的社会组织未发现需要整改事项依法依规取缔了非法社会组织益阳薛氏宗亲会加强和优化年检工作全年应检社会组织278家,年检合格社会组织121家,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157家,对于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稳步开展全年参加39个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3次,上党课7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2人。疫情防控期间,各支部党员坚守在防疫第一线,捐款11.8万元,抗疫物资折价12.9万元。不定期对各支部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党建工作台账,促进党建管理规范建设。

机构疫情管控有力。一是突出机构防控。对照六字诀要求,下发《关于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派驻疫情防控联片包干责任人的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24小时值班制,全县封闭管理27家养老机构、1家未保中心、1个救助站、58个留守儿童之家,暂停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活动,各养老机构及县救助站设置观察隔离区,殡仪馆、婚登中心等服务机构,对外开放实施严密防控。二是加强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城乡低保1732人,临时救助1343人、35.16万元。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物质保障,筹集防疫物资口罩、测温枪、消毒液等,协调解决运营困难。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资料1万份,指导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疫情知识宣传,积极向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媒体报送疫情信息全面展现民政抗疫工作动态成效。

虽然我县民政工作开局平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民政福利设施建设薄弱;公共财政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民政资金的实际投入与民政对象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资金缺口大,运转困难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0年,全局干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省市民政工作中多项工作被评为先进。通过群众测评,民政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8%以上。

五、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0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发〔201910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

6、桃江县民政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年度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方法

1、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3、自查自评与现场再评价相结合;

4、抽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5、比较法与因素分析法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重点保障了民生,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99.5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不够精准;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安排不够协调统一;三是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慢。目前,上级民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而我县财政紧张,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基本靠争取上级资金,因而我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较难。

七、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合理压缩支出。


桃江县2020年度其他民政工作

绩效评价报告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0日)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0年度其他民政工作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民政工作经费用于负责组织实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建设工作、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以及社会福利事业开展,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收养登记、革命老区、殡葬管理、儿童福利和老年福利等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所配备的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确保全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安计划完成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度,其他民政建设项目按进度完成,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20年度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其他民政工作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县本级配套其他民政工作经费135.21万元。

(二)2020年其他民政工作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12月底,使用其他民政工作经费135.21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为了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我局着重从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发放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严格遵循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将此项经费用于各项民政工作上,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四、项目社会综合效益情况和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其他民政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县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民生保障兜底有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得到加强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稳步发展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机构疫情管控有力。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在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实施情况,对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影响的效益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可重复评价性。二是本次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落实资金问效机制,促进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四是民政工作是民生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县其他民政工作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其他民政工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0年度我局其他民政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织密网、兜底线、保民生”的要求,狠抓落实,做到了以下几点:

1民生保障兜底有力。一是民生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为各类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三是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五是加强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所有低保、特困对象进行比对入户核实,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六是严格资金监管,按规定程序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对全县15个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项目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二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三是扎实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防范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工作,严格百岁老人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农村留守老人的信息录入及资金发放。

3基层社会管理得到加强。

4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稳步发展。

5公共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6机构疫情管控有力。一是突出机构防控。二是加强救助帮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政福利设施建设薄弱;公共财政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2民政资金的实际投入与民政对象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资金缺口大,运转困难

(二)建议与措施

1、建议县财政加大对民政各项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2、建议县财政加强对民政福利设施项目的投入,确保各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


桃江县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

绩效评价报告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0日)

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局紧扣全县扶贫工作大局,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救助救济一批的作用,多措并举助推我县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流浪乞讨工作,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稳步发展,社会救助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县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基础,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城乡的“8+1”社会救助体系。

二、2020年度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共收到上级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650.08万元,其中社会救助资金11117.04万元,儿童福利资金333万元,流浪乞讨资金170万元,精退生活补贴30.04万元。2020年县本级配套困难救助资金1696.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49万元,抗疫国债资金1233万元,临时救助1.8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90万元,城市低保工作清理经费60万元,精减退职经费55.3万元,流浪乞讨工作经费2万元,儿童福利工作经费5万元。

(二)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及对象保障情况。2020年12月底,全县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219人,保障标准为456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80元/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748.71万元。全县月均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437人,保障标准为4020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35元/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455.78万元;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2725人,累计发放兜底资金496.97万元。全县保障农村特困对象6246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5583人,集中供养对象543人,保障城市特困对象120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436元/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754元/月,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3564.47万元。累计实施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7945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87.60万元,下拨低保工作经费215万元,发放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152.8万元,乡镇社工站项目资金228万元,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物价补贴1123.30万元。发放孤儿补贴1164人次,保障标准为950元/月,保障资金116.3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03人次,保障资金201.3万元,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物价补贴9.03万元;救助流浪人员557人,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6618人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涉及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站、各乡镇民政办。二是实施依据完善。主要执行文件有国务院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敬老院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湘民办发〔2017〕61号)、桃江县财政局 桃江县民政局 桃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桃民字[2020]54号)。

2.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四、项目社会综合效益情况和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县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县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强化底线思维,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保障更加有力。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17712221人,纳入符合低保条件139173加强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所有低保、特困对象进行比对入户核实,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严格资金监管,按规定程序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对全县15个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切实做好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农村低保提标到一类335/月,二类205/月,三类185/月;城市低保提标到一类370/月,二类350/月,三类330/月;农村特困提标到5226/年,城市特困提标到676/月。全年各项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对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进行照料护理协议服务,对所有特困供养老人购买护理保险128万元,及时发放护理补贴。

(三)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强化社会救助领域专项监督。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立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桃江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桃江县脱贫质量回头看和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村开展回头看,共比对疑似信息4856条,问题146个,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做好了精准帮扶工作,派出20名工作队员结对帮扶武潭镇梅林村68户脱贫。为贯彻落实好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暨作风建设年精神,我局立足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每月对扶贫工作进行调度,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

(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为各类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5837人次、306万元,做好了禁捕退捕上岸渔民生活救助工作。为更好地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益民发〔2018〕33号),及时发现和整改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政策,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一站式社会救助窗口,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五)儿童福利工作逐步规范。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精准施策,282名符合条件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范畴;实施孤儿巡访巡查工作,18名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严格孤儿身份审核关,全年按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新建22所留守儿童之家;办理收养登记6件;举办2020年度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有力提高了乡镇基层儿童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57人次。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工作,目前29人在定点医院接受救治开展了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民意,把救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救助力度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财政配套资金明显不足

(二)建议与措施

1、请求财政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

2、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桃江县2020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

绩效评价报告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0日)

 

为扎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0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54号)、《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设立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切实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65元/人月标准分别核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2020年度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共收到上级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74.8万元,县本级配套552万元。

(二)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保障情况。2020年12月底,全县共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138194人次,保障标准为65元/月,累计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07.902万元。全县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62825人次,保障标准为65元/月,累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421.633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涉及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民政办。二是实施依据完善。主要执行文件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54号)、《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0〕17号)。

2.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四、项目社会综合效益情况和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残疾人两补贴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资金发放及时到位,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赏,是一件福泽百姓的民生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0年度我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被列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20年4月份桃江县财政局、桃江县民政局、桃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桃民字[2020]54号)文件,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提高至65元/月。圆满地完成了残疾人两补提标工作,并把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实现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两项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数据异动较大,部分乡镇街道更新不及时,上报迟缓,导致退出低保和死亡人员领取补贴现象。

2、部分乡镇申报信息不准确,需要多次完善,导致审核、发放时间拉长,每月都有失败数据。

(二)建议与措施

1、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2、加强清查力度,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桃江县2020年度殡葬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0日)

 

为扎实开展殡葬工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体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0年度殡葬工作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12〕58号)、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发〔2019〕6号)设立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体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在全县推动殡葬改革,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并对具有我县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对象具体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

二、2020年度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殡葬工作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县本级配套殡葬事业费27万元,殡葬改革工作经费20万元。

(二)2020年殡葬工作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12月底,全县共为75具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资金28.13万元;发放中心城区殡葬管理信息员误工补贴7.2万元,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使用工作经费12.8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全县殡葬工作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涉及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县殡仪馆。二是实施依据完善。主要执行文件有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湘民发〔2012〕58号)、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发〔2019〕6号)。

2.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四、项目社会综合效益情况和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殡葬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县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大力推行“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和谐殡葬”。殡仪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在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实施情况,对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影响的效益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可重复评价性。二是本次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落实资金问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四是殡葬工作是一件福泽百姓的民生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县殡葬工作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殡葬工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0年度我局殡葬工作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出台了《桃江县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026日在武谭镇召开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推进会,实行建设进度调度通报制度,加强重点指导,全县15个乡镇已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工作已完成新殡仪馆选址、调规等工作,进入施工设计、土地报批环节,预计202112月建成运营。全县共为75具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资金28.13万元;发放中心城区殡葬管理信息员误工补贴7.2万元,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使用工作经费12.8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缓慢,缺少建设资金。

2、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一时间难以改变。

(二)建议与措施

1、建议县财政加大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设计、规划的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2、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做好桃花江镇和所有工作人员死亡的火化工作。

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基础数据表和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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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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