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绩效观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监〔2023〕6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2年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 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能
我局2022年行政核定编制数为11人,事业核定编制数为35人。实际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33人。离退休人员39人。
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指导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老龄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局2022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16172.43万元。主要使用在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老年福利、儿童福利、殡葬、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福利彩票发行、收养登记、收养、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流浪乞讨以及各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主要包括部门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1、保障县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办公及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
2、完善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续续推动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
3、加强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业发展,保障残疾人两补,孤儿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及时按规定发放到位。
4、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5、推进社会事务专项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好社团组织年检工作;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6、及时做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及返乡,维护桃江县社会环境稳定和谐。
7、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二、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2022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1622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51万元,项目支出15284.27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数93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4.15万元,公用经费182.36万元,主要用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为8.35万元,主要用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决算支出金额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528.18 |
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5.97 |
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4.01 |
4 |
三公经费支出 |
8.35 |
|
合计 |
936.51 |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金额 |
决算支出金额 |
1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8.45 |
8.35 |
2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0 |
0 |
3 |
出国支出 |
0 |
0 |
|
合计 |
8.45 |
8.35 |
(二)项目支出
全年项目支出15284.27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一般民政管理事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退人员生活补助。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预算 资金 |
县级 配套 |
上级拔 入资金 |
支出 金额 |
1 |
一般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93.76 |
|
|
93.76 |
2 |
福彩公益金 |
|
|
48.35 |
48.35 |
3 |
儿童福利 |
|
|
335.01 |
335.01 |
4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
510.00 |
1355.58 |
1865.58 |
5 |
殡葬 |
95.73 |
|
|
95.73 |
6 |
最低生活保障 |
|
1088.00 |
5624.00 |
6712.00 |
7 |
临时救助 |
|
1.80 |
965.38 |
967.18 |
8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
172.00 |
4403.00 |
4575.00 |
9 |
精退生活补贴 |
|
|
30.04 |
30.04 |
10 |
老年福利 |
56.51 |
32.96 |
12.00 |
101.47 |
11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
232.00 |
144.00 |
376.00 |
12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
53.16 |
|
53.16 |
13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7.33 |
|
7.33 |
14 |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3.66 |
20.00 |
23.66 |
|
合计 |
246 |
2100.91 |
12937.36 |
15284.27 |
三、 专项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收入资金进行了量化分解,设置了评价项目目标。全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 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实际执行相较于预算总额结余0.1万元,实现对“三公”经费的严格把控与费用节约。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一、精准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2022年1月起,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即一档410元/月、二档385元/月、三档36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600元/年,即一档385元/月、二档230元/月、三档21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低于78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5980元/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对象4793人,2352.8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14857人、4285.13万元;发放分散供养5810人、农村集中供养660人城市集中供养111人,共计发放资金4118.10万元;发放精减退职工450人、33.33万元。二是精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22年1月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87.66万元、临时救助6402人。三是精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75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75元/月。预计全年共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77140人次、1159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35386人533万元。四是全面启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工作。2022年3月14日,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护理、半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发放,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放。我县从2022年1月起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截止12月底,我县共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半护理208人65 万元,全护理148人92万元,发放标准:半护理费259元/月,全护理费517元。全自理人员护理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金额196.8万元。五是配合完成益阳市审计局对桃江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工作。
二、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要求,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1家,办理变更社会组织9家,注销社会组织25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330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196家,62家年检不合格。对15个乡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摸底排查,开展32家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村规民约”工作,对本乡镇的村(居)规民约进行规范和完善,充分发挥村(居)规民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村风、民风,弘扬公序良俗。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和界线联检工作,已完成桃江-赫山边界勘察。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文件精神,开展街头流浪乞讨救助行动,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行动和救助站开放日等活动。四是加强婚姻登记。2022年1月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723对,离婚458对,补发结婚248对,补发离婚32个,登记合格率100%,启动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
三、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民政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监管。严格实行“八个最严”,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限期整改。注重“六个带头”。建立局党组成员包片督导制度,对民政服务机构重点是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集中督查3次以上,有效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落地。二是推进殡葬改革。完成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县殡仪馆整体搬迁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6月投入运营。草拟出台《桃江县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桃江县殡葬改革宣传方案》,出动殡改宣传车辆到县城中心城区等地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引导民众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三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根据县委基层党建整建提质工作部署,结合上级要求,召开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了《桃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桃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4个文件。四是开展“一老一小”困难群众救助。依托福彩、慈善等公益项目资金,助力孤儿教育,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县现有17名孤儿享受了每年一万元的助学补助;近一年来,桃江县慈善总会开展了“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目,走访慰问、救助747名困难儿童,发放慰问金41.35万元。对应届考取二本以上的128名贫困大学新生和其他贫困生,发放助学金14.5万元。
四、精准施策,加强机构疫情管控。一是突出机构防控。做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服务场所组长单位,对照“封、防、消、通、测、导”“六字诀”要求,制定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24小时值班制,适时对全县27家养老机构、1家未保中心、1个救助站、58个留守儿童之家进行封闭管理,暂停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活动,各养老机构及县救助站设置观察隔离区,殡仪馆、婚登中心等服务机构,对外开放实施严密防控。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500份,指导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疫情知识宣传,发挥村(居)委会在基层一线疫情宣传教育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向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媒体报送疫情信息,动态报道机构防控、民政救助、慈善募捐等情况,全面展现民政抗疫工作动态成效。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省市民政工作中多项工作被评为先进。通过群众测评,民政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8%以上。
五、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2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1〕7号)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
6、桃江县民政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年度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方法
1、成本效益比较法;
2、因素分析法;
3、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4、公众评判法。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重点保障了民生,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99.5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不够精准;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安排不够协调统一;三是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慢。目前,上级民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而我县财政紧张,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基本靠争取上级资金,因而我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较难。
七、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合理压缩支出。
附件1:桃江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doc
附件2:桃江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基础数据表.doc
附件6:桃江县2022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7:2022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doc
附件8:2022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附件10:2022年度其他民政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doc
附件11:2022年度其他民政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附件15:桃江县2022年度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补贴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