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江县民政局使用彩票公益金692.56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01.8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7.6万元、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233.16万元。桃江县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儿童福利等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01.8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301.8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单位。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89.8万元:安排240万元资助桃江县灰山港镇敬老院建设;安排49.8万元(与省级福彩公益金99.6万元和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5万元统筹)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12万元:安排12万元资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12名孤儿。
3.执行情况
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底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30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与2022年持平。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28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新建特困供养机构1所,项目新建生活楼1栋(3层),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指标≥80张,当年实际完成80张;适老化改造户数≥498户,当年实际完成498户;适老化改造标准≥3000元/户,当年实际达到3100元/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指标≥12人,当年实际完成12人。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满意度”完成95%、“接受适老化改造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满意度”完成96.8%、“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完成98%。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7.6万元
1.总体情况
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资金总额157.6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各乡镇各村58万元,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99.6万元。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35.6万元:安排99.6万元(与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49.8万元和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5万元统筹)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安排23万元资助符合支持方向的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安排13万元资助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12万元:安排12万元资助3个乡镇6个村部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各乡镇各项目资金已通过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桃财行综〔2023〕255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157.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与2022年持平。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13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社会公益类实现支出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适老化改造户数≥498户,当年实际完成498户;适老化改造标准≥3000元/户,当年实际达到3100元/户;支持村部服务能力提升个数指标≥6个,当年实际完成6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多形式、多层级、多媒介宣传,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233.16万元
1.总体情况
2023年,市县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总额为233.1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各乡镇及村。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48.16万元:安排10万元资助桃江县武潭镇敬老院建设;安排5万元(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9.8万元和省级福彩公益金99.6万元统筹)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安排120.56资助和特困供养机构和村级进行养老服务;安排12.6万元资助桃江县桃花江重阳养生养老有限公司运营补贴。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12万元:安排12万元资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12名孤儿。
③社会公益类项目73万元:安排57万元支持22个村部进行村部服务能力提升;安排8万元支持武潭镇人民政府和马迹塘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益性公墓建设;安排8万元支持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和修山镇莲盆嘴村进行社会工作。
3.执行情况
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底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233.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与2022年持平。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148.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社会公益类实现支出7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1所,当年实际完成1所;适老化改造户数≥498户,当年实际完成498户;适老化改造标准≥3000元/户,当年实际达到3100元/户;支持村部服务能力提升个数指标≥22个,当年实际完成22个。公益性公墓建设2个,当年实际完成2个。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满意度”完成95%、“接受适老化改造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满意度”完成96.4%、“村民满意度”完成96.7%。
三、监督管理情况
(一)做好验收监督
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79号)要求,对全县所有项目实行全覆盖验收。并接受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验收和各项专项审计,一旦发现问题,迅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目前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持续完善制度建设
与财政联合制定出台《桃江县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桃财行综〔2023〕56号),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的规定,确保福彩公益金 “花得好”、“能见效”,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信息公开和标识使用管理
一是通过修订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每年度在桃江县人民政府官网中公开所有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信息公开不仅有完整的文字内容,还附有公示表格,分别反映了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额度、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社会各界一目了然。三是督促各项目单位,基建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设备项目在采购的设备上粘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纸质标识、培训项目中印制“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宣传资料等,把标识应用也作为公示信息内容管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保障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不断提升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公信度。
(四)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
把福彩公益金宣传作为福彩公益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向社会宣传福彩的公益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对福彩公益金助力老年人教育、绿色殡葬、儿童关爱等项目情况开展了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群众认可度、支持度不断提高。
附件: 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留成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