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tjxmzj/2022-1816186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05-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等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定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

12、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桃江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全局系统共有11个行政编制,35个事业编制,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编制34人。 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信访室)、人教政工股(工会、党建办)、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殡葬执法大队)、养老服务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老区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等10个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38人。 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为县民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县殡葬事务中心。为县民政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 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县民政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县救助站。为县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 县殡仪馆。为县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 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县民政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江县民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桃江县民政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9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收入较去年减少557.37万元,减少41.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启动零基预算,项目预算资金调整至县级项目中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95.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5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支出较去年减少557.37万元,减少41.20%,主要原因是2022年启动零基预算,项目预算资金调整至县级项目中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5.5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57.37万元,减少41.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启动零基预算,项目预算资金调整至县级项目中。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5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49.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民政工作经费和殡仪馆非税执收成本支出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8.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3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0.22%,主要是厉行节省,降低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拟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外县单位工作联系与学习交流的人员增多,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少量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8.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46.4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3.9万元、培训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8.45万元、工会经费2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9万元。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9万元,会议人数约为900余人,主要用于布置民政工作任务召开的民政工作年度会议及殡改动员大会、各项民政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3.2万元,培训人数约为800余人,用于社会救助、殡葬、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事务、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开展的培训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6.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95.5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549.5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46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24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其中:民政工作经费126万元,用于城乡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儿童福利、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社会救助和革命老区等各项民政工作;殡仪馆非税执收成本120万元,用于深化殡葬改革,提高遗体火化率,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以上2个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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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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