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 工作职责:收养和安置本县无依无靠的孤老、部分自费寄养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接收全县范围经公安部门身份确认的弃婴、弃儿;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开展收养、寄养等工作。
2. 人员配备
刘曙光 主任兼局项目办主任、招商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