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老区办)
1. 工作职责: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县慈善总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慈善募捐工作;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参与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工作。
2. 人员配备
刘曙光 主任
刘晓萍 副科级干部
舒 瑛 工作人员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股长:刘曙光 办公电话:820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