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县殡葬执法大队)
1. 工作职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改革执法工作。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的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服务、救助保护机构的工作。
2. 人员配备
刘 俊 股长
高 伟 副股长
吴红艳 工作人员
社会事务股股长:刘俊 办公电话:88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