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刘喜军
主持全面工作。
局长:李静
协助书记工作、负责行政业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剑
负责社会救助、乡村振兴、社会事务、人居环境整治、区划地名、殡葬改革、福彩发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
分 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县殡葬事务中心、县殡仪馆、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负责人教政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监督、老干、计财、立项争资、统计、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双随机一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
分 管:人教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养老服务股、县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