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剑
负责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社会事务、人居环境整治、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计生、政务公开、殡葬管理等工作。
分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县殡仪馆、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桃江县殡葬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