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在桃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7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刘小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会议提出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规定,按照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债券资金额度,以及我县今年预算执行实际,我们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具体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收入来源
1、一般公共预算。省财政下达新增一般债券10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省财政下达新增专项债券35200万元。
(2)省财政下达抗疫特别国债8100万元。
(二)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县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502382万元(见附件1),较年初预算491582万元调增108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收入。县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502382万元(见附件2),较年初预算491582万元调增10800万元,调增额全部为县本级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县级收入合计数调整为88182万元(见附件3),较年初预算44882万元调增43300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810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调增35200万元。县级支出合计数调整为88182万元(见附件4),较年初预算44882万元调增43300万元,调增额全部为县本级支出。
二、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
(一)新增债券资金额度及安排要求
1、新增债券额度。湘财预〔2020〕48号下达我县2020年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券9400万元;湘财预〔2020〕108号下达我县2020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1400万元;湘财预〔2020〕5号下达我县2020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8500万元;湘财预〔2020〕65号下达我县2020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26700万元;湘财预〔2020〕112号下达我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8100万元。
2、新增债券安排要求。根据省财政有关精神,新增债券资金要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优先安排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项目,加大应急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公办幼儿园、城乡污水管网、农村公路等领域补短板力度,已明确用途的要按规定用于指定支出。
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要求。根据我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须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以及市政设施、农林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可全额用于项目资本金,严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政府偿债等方面。抗疫相关支出方面,主要用于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一次性支出,体现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的要求。
(二)安排方案
1、一般债券10800万元,安排如下:
(1)农林水支出2300万元,用于扶贫公路建设(其中省财政指定用于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3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6100万元,用于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省财政指定用途)。
(3)节能环保支出2400万元,用于石煤矿污染治理。
2、专项债券35200万元(省财政指定用途),安排如下:
(1)县城新区新建供水管网工程8500万元。
(2)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建设10000万元。
(3)县城停车场建设9200万元。
(4)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综合楼建设7500万元。
3、抗疫特别国债8100万元,安排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4575万元,其中梅林寺储粮点仓储设施建设1979万元、县城雪峰山路农贸市场建设1344万元、教师发展中心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1252万元。
(2)抗疫相关支出3525万元,其中减免房租补贴18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6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贴2078万元、野生动物退养补偿1107万元。
根据上述方案,总体上县级各领域重点支出都得到了较好保障,缓解了筹资压力,既有利于发挥债务资金稳增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也有利于落实“开前门、堵后门”和防范风险的债务管理改革要求。
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我们将加快预算执行,并会同各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拨付及时、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