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政府办秘书组
办公地址:桃江县迎宾路168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 责 人:璩海雄
联系电话:0737-8880867
传 真:0737-8218069
电子邮箱:2521848416@qq.com
二、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宏观指导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制定、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人民政府部门的请求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家、省、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负责县长热线工作。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稿。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指导编制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
(十)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综合分析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措施,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编写县政府大事记;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督办。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三)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四)负责全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行政后勤、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做好本办的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及其他中心工作。
(十五)办理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