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力推进更高水平的信访工作示范单位创建。紧紧围绕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继续重点推进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社区)创建,探索开展信访工作县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示范单位创建方案,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力争连续三年实现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目标。
二是深入推进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对表中央联席办交办的第二批21件信访积案,全力以赴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审核结案;开展县级领导大包案,对20个尚未化解的重点信访问题,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在9月30日前化解或稳控到位。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宣讲活动,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良好信访秩序。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着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大力度解决信访问题,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是深化“人民满意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举措,着力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督促各乡镇按期保质完成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全流程信访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是全力做好各特护期信访保障工作。以做好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为全年信访工作主线,精心谋划部署好各特护期信访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各特护期工作预案,围绕当前工作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加强对内幕性、行动性、苗头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全面把握信访矛盾纠纷的现状和走势,全面排查信访重点信访人员和信访事项,强化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和到县、市、省集访调度,严格执行接访劝返四级响应机制,确保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派规定级别人员到达接访地点,确保各特护期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