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装有监控,后来教育局又重新装了一套有27个探头的”“这些电视的外包装商标是‘三星’,但电视的机体上打的却是‘olicai’,且无厂名厂址”……2019年6月7日,各大媒体陆续刊发转载一篇名为《给孩子们的东西有“猫腻”?》的文章,披露某县教育局在普惠幼儿园实物奖补过程中存在重复安装监控、配发“三无”电视及质次价高物品等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网络舆情犹如一块巨石,在县里激起了千层浪。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专案小组进行核实,仅仅5天时间便初步掌握了县教育局学前办原主任刘某的违纪违法事实,随即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作为教育行业工作者,刘某没有树立立德育人的教育观,而是倒在了各种诱惑面前。
作为教育工作者,丝毫没有立德育人的教育观
刘某的父亲和两个姐姐都是共产党员,从小父亲就教育他:“做人要勤劳勤快、谨慎小心。”然而,身为一名国家干部、教育工作者,刘某不是想着如何能够为人师表,在教育事业上奉献自己的青春,而是琢磨着如何利用各种关系把手中权力变成赚快钱的工具,以此来拓宽赚钱的门路。2012年8月底的一天,刘某刚任学前办主任一年半左右,县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基础设施、校园建设检查验收工作,作为验收组负责人,刘某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这天,某贫困村私立幼儿园园长为了能顺利通过建设验收,找到刘某,一番汇报后将1万元钱递给了他。原本就一直寻思着如何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福利,这送上门的机会,让刘某心中窃喜,他客套几句便收下了。廉洁防线一旦失守,贪欲就像冲开闸口的洪水,想收也收不住了。每逢重要节点,县纪委监委都提醒党员干部要“过廉节”,然而刘某却熟视无睹,先后多次在中秋节、春节甚至“六一”儿童节等节日收受管理对象送来的礼金、礼品,心中毫无敬畏,丝毫没有一点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行为操守。
贪欲蒙心,沦为商人老板的“打工仔”
“当贪欲和权欲混合在一起时就会产生化学反应,如同吸毒一样,一旦上瘾,就更加为所欲为……”刘某对调查人员如是说。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统筹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对达标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补助用于鼓励、扶持普惠幼儿园发展。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奖补资金以实物方式发放。刘某心里盘算着“赚钱”的机会终于来了。在时任局长刘某文(已判刑)的指示下,刘某疏通了项目老板和招投标代理公司的关系,由项目老板将项目参数、供货型号等提供给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根据参数拟定招投标公告,提交给刘某审核,报请县教育局领导审定,最终,这场看似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把一个价值百万元的项目“一路绿灯”“私人订制”“顺理成章”地送入到指定公司手中。
2015年上半年,自治区下达一笔新建幼儿园奖补经费,被贪欲蒙心的刘某犹如注入“兴奋剂”,积极“忙碌”起来,并顺势把自己结识的商人杨某某推荐出来,以此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政商“关系网”。2017年6月,刘某再次如法炮制,将另一个普惠性幼儿园奖补项目“量身订制”给杨某某。为了达到预期收入,刘某事先和杨某某谈好按项目资金的10%至15%拿好处费,甚至为确保自己“利益”最大化,在项目前期、中期及后期,刘某都一人操办各种手续,帮着办理各种事项。那种忙前忙后的样子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打工仔”,全然没有机关干部形象。
经查,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刘某隐瞒变更采购项目,将本应采购的空调和电视等设备变换为教辅玩具,擅自允许杨某某不按政府招投标采购合同供货,随意变更供货内容,导致实际供货物品与政府采购合同严重不符。在后期验收过程中,刘某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53台伪劣电视机蒙混过关发放到各幼儿园,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从开始的1、2万元到后面的10万元、20万元,从开始的忐忑不安、客套推辞到之后的心安理得、肆无忌惮,刘某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
“分红”“梦碎”,只留下烂尾工程
事业是能够体现人的价值的,但在刘某看来,“事业”是用来“赚钱”的。因此,在和老板们打交道的过程中,刘某挖空心思去寻找更多“赚钱发财”的门路。
2014年,刘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做监控安装项目的老板黄某。刘某羡慕黄老板生财有道,黄老板惦记刘某手里的项目,两人一拍即合。2015年,当县教育局计划将奖补资金262万元用于采购幼儿园监控设备时,刘某第一时间把采购招投标信息告诉黄某,黄某因此顺利承接到该项目。经调查,刘某通过参与经营该项目从中非法获利45万元。
在“不辞辛劳”为黄某提供帮助期间,刘某看到了“做生意”的前景,得知黄某公司资金不够,他毫不犹豫地将60多万元投资到黄某公司参与经营,并谈好分红比例。为“赚取”更多的钱,刘某甚至伙同县职业教育中心原信息科科长廖某(已判刑)虚报政府采购招标价格,利用黄某公司走账骗取国家资金,“赚取”差价。然而,直至案发,刘某梦想中的“分红”也没有实现,与黄某投资的项目也因种种原因成了“烂尾工程”。“当官莫想发财,发财莫要当官,作为共产党员,我忘记了初心和使命,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真是罪有应得,我愧对组织、群众和家人。”刘某深深忏悔。
2019年7月,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6月,刘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近年来,各地政府推出以奖代补政策,扶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但这个让群众受益的政策,到了毫无事业心、不负责任的刘某手里,就变成任人分割的“唐僧肉”,任其分肥,致使国家采购资金损失巨大,严重玷污了教育这块净土。
结语: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事业观,是一个打基础、利长远的重点任务。看似无形,却无时无刻不体现在年轻干部行为举止、一言一行之中。年轻干部事业观正确,就会满怀激情、奋发有为;事业观出了问题,就会身染铜臭、腐化堕落。年轻干部生逢伟大时代,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无论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事业观,加强自身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让青春之花在党的事业中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