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规则》印发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立足岗位实际,谈认识、谈感悟、谈体会,现将部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心得体会刊发如下。
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许芝良
一是要进一步做实政治监督。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意识形态领域的贯彻执行情况、中心组学习情况、县委中心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制定年度政治监督清单,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政治监督。二是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效运用好谈心谈话、沟通情况、分析研判等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方式。结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其他相关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对监督单位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日常工作。扎实落实好组务会制度,提高组内监督、信访、线索及案件处置等重要事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完善并扎实落实好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
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淑良
《规则》从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为派驻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障,有利于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身处派驻机构,作为直接关联人员,学习后,我深感自己责任更重了、职能更清了、腰杆更硬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坚持以《规则》为标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首责,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紧密结合各被监督单位行业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用力擦亮派驻“探头”,切实发挥“前哨”作用,为维护统战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胡希月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从制度上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机构性质和工作职责,强调派驻机构应当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住关键少数,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应当做什么、怎么做,《工作规则》从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既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了行动指南,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我们将认真学习《工作规则》,深刻领会精神要义,结合工作实际,克服工作困难,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卢秋辉
一是要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要敢于善于斗争。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主责主业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作为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督促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更要有足够的底气和勇气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三是充分运用好“室组地”联动机制。派驻机构往往综合监督多个单位,人员力量紧张,通过“室组地”上下联动、协同贯通,能够充分统筹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保障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