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全县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在桃江县卫健局五楼会议室观看了我县身边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收益匪浅,感慨良多,我对自身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对违纪违法事件深恶痛绝,对今后的党内生活、工作生活启迪深刻。
一、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桃江县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令人震惊,发人深省,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在金钱、权力面前丧失原则,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肆意妄为,走上贪腐的不归路,由领导干部变为阶下囚。从中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依纪依法行事,绝不能心存侥幸;在实际工作中,应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做人先修心,修心需慎独
《中庸》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大意是说:一个人独处,在无人看见的地方要警惕谨慎,在无人听到的时候要格外戒惧,所以党员干部更应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把不正当的欲望、意念在萌芽状态就克制了,我们应戒慎自守,对不正当的欲望加以结制,自觉地遵从道德准则为人行事。
三、慎用权、用好权
党员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以权谋私,就会是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还是财务管理权,都是一种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力”,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通过观看今天的警示教育片,明白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规定,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四、常自律,筑防线
党员干部更重要的是常怀律己之心,长鸣警钟,筑牢防线,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自己。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务实进取,深入实际,做教育改革的先行者,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以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牵。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作为桃江县卫健系统下中共桃江县妇幼保健院党委的一名普通党员干部我要从思想上树立从严治党的决心,自身定位清晰明朗,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不断增强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为我院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为祖国建党100周年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