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廉评论】 烈火淬铁军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20-06-08 00:00 来源:桃江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 作者:朱金良 彭桧   浏览量: 【字体:

5月28日,桃江纪委监委召开“竹廉讲堂”暨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纪委近期下发的《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姜国文为戒,深刻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原则,秉公为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姜国文2006年12月任哈尔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2年1月出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后,继续兼任市纪委书记一职,直到2016年1月当选为哈尔滨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可谓“深耕”哈尔滨纪检监察领域多年,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收取巨额财物,严重危害了地方政治生态,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厉制裁,完全是咎由自取。

纪检监察机关是一支专司正风肃纪和反腐败之职的特殊部队,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权威,正人必先正己,打铁必须自身硬。如果纪检监察队伍中“潜伏”有姜国文这样执纪违纪者,监督执纪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失责弃守、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败坏党群、干群关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事实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如何有效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当务之急。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就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则》制定了制度、划出了警戒线,对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干部,做到零容忍。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意味着凡是“玩火”,必定“自焚”作为执纪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守纪律规定,让《规则》入脑入心,端正日常行为规范,严格加强自我约束,以防权力跑偏出错。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外部的舆论监督、人民监督很重要,但更有效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严厉的内部监督,持续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实施强力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部,只有这样,才能严防“灯下黑”,“打铁者”自身更硬,让清廉之花常开,让清明政治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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