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廉评论】对“微腐败”必须“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0-05-13 00:00 来源:桃江纪委 责任编辑:县纪委 作者:龙革明   浏览量: 【字体:

5月8日,在人民网看到安徽省纪委省监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有3起涉案人员为村党总支书记,他们利用手中职权侵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优亲厚友,对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等。这些问题均属于微腐败,为群众深恶痛绝。

微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中纪委四次全会更是明确要求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治理“微腐败”引向了纵深

随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一大批大老虎落马,但从各级纪委通报来看,乡官、村官的名字不时被提及。这些“苍蝇式”腐败相比大老虎更让群众厌恶,他们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引发群众极度不满,直接损害了党和国家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危害之大,影响之恶,与一些大老虎相比毫不逊色,甚至更为严重。2019年1月,泗县政府拨付给黑塔镇河西村89000元“两不愁三保障”扶贫专项资金,2019年3月至4月,夏磊先后三次虚开发票共计25170元。这资金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俗话说,一毛钱难倒英雄好汉,一根稻草能压死一头牛。”决不能让“微腐败”成为压垮一个家庭最后的稻草

作为基层干部,直接同群众打交道,要时刻加强学习,强化思想锤炼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优良工作作风,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扶贫政策落细落实,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真正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相关职能部门要正确履职,完善涉农资金拨付、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为官不为、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零容忍”,深入开展精准监督,利用执纪利剑追究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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