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县党员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健康和谐的新春佳节,县纪委监委就严明春节期间作风纪律提出要求: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接受宴请;
四、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贵重物品等;
五、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六、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外出不按要求请假或报备;
十、严禁在春节值班值守中擅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