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10 11:01 来源:竹廉桃江 责任编辑:张红莉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跟进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修山镇八都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陈双喜,原人社专干符雨生侵吞社保资金问题。

2012年8月,时任八都村人社专干符雨生与时任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陈双喜共同商量,决定截留该村14名已死亡人员的社保卡。2012年8月至2021年10月,共侵吞社保资金76791元,其中用于村支两委开支49144元,用于符雨生个人日常开支20300元。2021年12月,符雨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双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三堂街镇晚谷回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腊萍,原村委委员黄卫红、黄谷良挪用民政临时救助资金问题。

2017年1月,桃江县民政局拨付晚谷回民村临时救助资金4万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腊萍,与时任村委委员黄卫红、黄谷良商量后,通过伪造2016年临时救助资金到户明细的方式,挪用临时救助资金4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9月,李腊萍、黄卫红、黄谷良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中,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有的虚报冒领,有的违规截留挪用,反映出这些党员干部存在宗旨意识不牢、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继续深入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让惠民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典型问题靶向施治,对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不担当不作为、打折扣搞变通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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