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黄丽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文件精神、通报等,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铸牢法治之魂。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我们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监督落实法治要求、强化法治思维、严守法治原则,持续深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为我们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科学启示。要深刻领会“四下基层”精神实质,传承践行“四下基层”方法路径,深化拓展“四下基层”成果转化。要持续发力抓好主责主业。重点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以更强定力深化正风反腐、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