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邓鹏科、胡建章签字同意,胡志科以虚列培训费的形式套取村级资金3.22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23年9月,邓鹏科、胡志科、胡建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在桃江县桃花江镇崆峒村召开的作风建设大会上,该镇纪委书记通报了该村原村干部违规套取村级资金的问题,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敲响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钟。
今年以来,桃江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作为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对农村“三资”管理、惠民惠农一卡通、小微权力监督等领域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共发现和受理问题线索47条,“第一种形态”处理42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
护航乡村振兴,既要做好“惩”的文章,又要下足“治”的功夫。“我们通过分析近年来乡村振兴领域查处的案件,发现问题频发的原因包括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缺位等,对这些问题除了加大查处力度,更要从源头精准施策,夯实责任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推动完善基层治理,该县纪委监委以清廉乡村建设为抓手,聚焦小微权力运行关键点、村(社区)干部廉洁用权风险点,制定出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标准及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村级事务制度,帮助村(社区)干部厘清权力边界,划清责任范围,进一步规范履职权限及运作程序。同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畅通村民监督和诉求反映渠道,督促村(社区)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并加强对村集体“三资”交易和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结合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挖掘本土红色资源、历史典故、文化遗产中的清廉元素,将其与廉洁文化、家风家训、民风民俗等内容相结合,融入村居文化场所、基层治理场景当中。同时推动全县247个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破除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和不良风气,指导开展“清廉家庭”评比等活动,不断厚植清廉底蕴,营造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