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11月份“竹廉讲堂”集中学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戴剑锋主持,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组)、乡镇纪委、组织关系在桃的双重管理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管责任人共240余人参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飞明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为题,为全体与会人员专题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周飞明从制定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处分法的实施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政务处分法》,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通过列举鲜活实例的方式,帮助参学人员深入、直观理解条文法规,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
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肖锦围绕案件审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八个方面,结合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与大家一同解读了案件质量检查的基本要求、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会后,纪检干部们热烈地交流了起来。让我们来听一听他们的学习心得吧。
“课程设置直指实际工作,指出了案件办理中的问题,解读了《政务处分法》运用过程中的困惑。妥妥的提升,满满的收获。”(鸬鹚渡镇 文彬)
“案件质量是一份案卷的生命线,而案件审理又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保证每一份案卷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马迹塘镇 雷家骅)
“每一个案例,每一个问题都是我们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也是很容易忽略的,容易常犯的;课上所提出的方法、措施都非常具有操作性,值得学习。”(牛田镇 赵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