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5 09:36 来源:竹廉桃江 责任编辑:县纪委终审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省委第十巡视组工作部署,县委巡察组将于2020年9月15日起,进驻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侨联)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全县石煤矿山治理工作进行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一)巡察方式

常规巡察组将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主要采取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专项巡察组参照以上方式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巡察内容

常规巡察组将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围绕“四看”来查找问题,即看有关部门单位是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对石煤矿山的关闭治理工作责任;看在关闭治理过程中,是否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看是否真正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环境修复是否达到了上级要求;看在关闭治理中是否存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甚至搞不正当利益输送的现象。

三、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县党政大楼9101室集中办公,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县党政大楼9109室集中办公,分别在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所在楼层设置举报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根据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也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短信反映问题(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巡察结束后,所设举报平台全部关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具体安排和联系方式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侨联)

举报电话:18473780728

举报箱地点: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所在楼层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任务:对全县石煤矿山治理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举报电话:18473780738

举报箱地点: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欢迎对巡察组工作给予监督。

 

 

 

中共桃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