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立足本职,注重加强审计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在推进“阳光政府”建设,预防与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审计在经济中的作用。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围绕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2021年,我局坚持把审计工作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要求,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推进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简政放权、风险防范等落实情况,严格依法法律和党中央规定,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全年已完成或正在审计的县本级审计项目30个,已完成的审计项目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3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241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0092万元,编发审计要情4期,移送问题线索7条;完成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审核)35个,核减投资1937.87万元。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注重权力制约,强化权力清单管理。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按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廉政风险实施分级管理和预警防控,制定了《桃江县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效地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与制约。
3、杜绝“以审代结”现象,强化审计监督。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和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厘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的关系,严肃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制定了《桃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更好地服务桃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坚持以实践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规范实践创新,全力推进关于完善审计制度各项任务的落实。重大行政决定经审计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由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策,完善了《桃江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桃江县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桃江县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桃江县审计局委托审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
2、从严把好审计项目质量关,实行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我局审计执法的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行分级质量控制制度,按照《益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制定了《桃江县审计局审计执法程序》,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控,实施三级复核、审查机制,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分析与整改工作,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采取分类管理,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3、立足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审计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20年9月,《桃江县聘用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桃政发〔2017〕8号)、《桃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桃政发〔2020〕7号)通过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至今为止,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较好地控制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审计执法程序。按照《益阳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制定了《桃江县审计局审计执法程序》,着力构建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将法律规定的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底稿编制、项目审计、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密制约程序。修订完善《审计业务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界定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范围,严格规范提请银行协助查询银行账户,将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情况、银行账户协助查询通过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审计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越权办事等违规行为。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措施,要求认真落实《审计法》、《会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财经法律规定,严格落实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各层级责任。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3、健全行政执行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按照《县审计局机关内部制度》要求,充分调动审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至今为止,我局审计人员持证人数已达26人,并全面做到亮证执法。
4、切实加强业务知识教育。积极推荐和组织审计干部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同志参加了审计署举办的新修订《审计法》视频培训;为全局干部职工订购了《审计文书格式》《审理案例》等业务书籍,并要求积极自学,按照标准格式要求撰写审计文书,确保审计文书质量。
5、创新开展培训教育。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从今年4月份开始,创新学习方式,开设“审计讲堂”,实行每月一讲,至目前,采取专家授课、宣讲团宣讲、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已举办审计讲堂五期,涵盖了时事政策,审计质量、审计法规、经济责任审计、大数据审计等多方面,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激发了审计人员的学习热情,浓厚了学习氛围,为高效、高质开展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确保审计监督权努力保持在法治、规范、科学、阳光的轨道上运行,我局党组一方面严肃审计纪律,健全完善机制,从制度上切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非正常往来,在每个审计通知后增均附有《桃江县审计局执行审计公务接受社会监督通知书》,第一个项目每个审计组都指派了廉政监督员;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检查、审计项目检查回访、岗位考核、外部监督等机制,加强对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激励和引导。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巡视。审计局党组积极配合专项巡视,接受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并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审计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三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有关情况和问题。四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审计机关的行政案件。2021年,我局未接受过任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加强对审计局内部的监督。严格监督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礼品礼金处理等规定,加强重大审计项目廉政跟踪检查和廉政回访工作。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桃江公众信息网等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桃江县审计局执行审计公务接受社会监督通知书》中留有举报电话,对反映审计机关、审计干部的问题均认真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重视运用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5、加强财政监督。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加强财政保障,为本部门法制机构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6、全面推进审计依法公开。立足“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阐释好政策、凝聚正能量”,大力推进审计信息依法公开。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局2021年未发生一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妥善处置审计期间各种来访事项,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3、聘请法律顾问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审计机关切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民事活动和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我局已向司法局申请聘专业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
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审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我局审计人员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抓好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严格依法审计。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七五”学法普法学习,并全部通过考试。
2、注重通过审计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审计在提示反映问题的同时,引导审计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使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法制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党对依法审计的领导。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局党组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二是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修订审计质量考核办法,把履职尽责、依法审计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股室、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专项工作
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通过专项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落实国家政策是否到位,政府组织结构更优化。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按上级审计机关及本级政府安排,通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审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