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大神网咖桃江大栗港分店设立公示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和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现将 桃江县大神网咖桃江大栗港分店 申请设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对象
法定代表人: 肖维(17773708468) 性别:男 年龄: 35岁 籍贯: 湖南桃江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地址:桃江县大栗港镇青山村1108 经营面积:80平方米
二、条件要素
1、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可以设立)。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最低营业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三、举报受理
受理单位: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通讯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太平路107号
监督电话:0737-8822764
四、公示时限
2024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5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并有权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 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