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交通运输领域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有关要求,助力提升桃江县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一年有改观,三年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不利形势,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症结,对症下药,推动精准治污。
(二)坚持标本兼治。紧盯污染源头,坚持前端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有效推进能源、产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污染全链条系统治理。
(三)坚持从严从实。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十查十做”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攻坚合力。加强执法和监管联动,提升能力,严管严查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建筑施工污染防治
加强公路等线型交通项目工地的监督管理。工地应比照“六个100%”的相关标准,落实湿法作业、覆盖、围挡、喷淋、冲洗等必要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牵头部门:局计划基建股(基建、农建),责任单位: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
(二)严格货运码头、运输货站(场)、砂石散料堆场等场所扬尘污染防治
码头、站场均应比照“六个100%”措施相关标准,建设必要的围挡、覆盖、喷淋、清洗等防治设施,散料堆场必须严格落实覆盖措施。(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三)优化交通管控措施
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进一步优化调整落实县城区客、货运车辆禁止通行和限制通行措施,明确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政策;建立健全机动车闯禁行为查缉执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
配合县生环分局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全面强化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推进新能源替代工程
加快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车必须全部为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六)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监管
推动重点用车单位在短驳及固定线路使用电动车辆或皮带廊道代替柴油货车运输。提升国V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或清洁能源货车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七)强化汽车维修行业规范整治
2023年,对县城区具有钣喷业务的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整治,制定问题清单,实施限期整改,力争“规范一批、取缔一批、迁移一批”。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大气污染物的汽修门店。切实加强M站监督管理,M站须安装视频监控。(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八)强化油气污染治理
1.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流动加油车(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一中队)
2.强化油气回收治理。开展运输车辆油气回收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九)实施能源清洁整治攻坚行动
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公共充电桩建成目标数。(责任部门:局计划基建股(公路)
(十)严格落实“十查十做”,强化路面执法
对于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货车泼洒、超载运输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中队)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制,由局相关副局长分线分块具体抓落实,局相关单位(部门)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开展行业污染防治标准化建设,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考评方案,实行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价衔接、绩效考核挂钩。
(三)强化检查执法。建立健全检查执法机制,执法动真碰硬。强化检查执法结果运用,将其与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建立执法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实效。
注: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并建立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