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桃江县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tjxjtj/2022-1673678 发布机构: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2-10-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桃江县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餐行为的监督,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市、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发挥省“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按照“问题导向、全面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持续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整治“舌尖上的腐败”,努力建设整体联动、科学有效的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反弹回潮。

二、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组书记      方银飞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周东慧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伟莉

   员:局党组其他成员、各股室(组)长

“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综合组由熊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务用餐管理日常工作;刘学军为财务审核专员,负责提供公务餐费相关数据并进行财务审核;冯芬为数据录入专员,负责录入公务用餐各项数据并实时公开;徐晨为纪检监察专员,负责监督接待费用是否符合接待标准,积极回应投诉举报,并将违规公务接待和公款吃喝情况及时上报至领导小组组长和驻局纪检监察部门。

、主要任务

(一)规范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规范有关公务用餐管理制度,并从11月1日起实行公务用餐信息录入和网控单报账。

(二)规范工作流程

1.公务接待和商务招待公开操作流程:①报账人员在报账前将公务活动公函[介绍信、活动(会议)通知或者方案等]、用餐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发票(需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凭证提交给数据录入专员;②数据录入专员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内部门户网站分类录入有关公务用餐事项的文字和图片信息,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公务用餐网控单打印交给报账人员,作为报销必备凭据;③报账人员按单位原有报账工作流程和相关财务制度报账; ④财务审核专员按月打印出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商务招待费明细账交数据录入专员;⑤数据录入专员将公务接待和商务招待费明细账与系统生成的公务用餐网控单进行比对,确定已报账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招待用餐信息并在平台予以公开。

2.工作用餐公开操作流程:①财务审核专员按月将本单位工作用餐情况交数据录入专员,具体内容包括:“时间、用餐类别(早餐、中餐、晚餐)、单位总人数、用餐总人次、金额、备注”;②数据录入专员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内部门户网站录入工作用餐事项的文字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工作用餐情况表,确认无误后在平台予以公开。

(三)全面有序公开

2022年11月起,按照“不公开不报销、要报销必公开”要求,在每个月月底之前,将本单位上个月已报账的公务用餐事项相关信息(外宾接待除外)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内部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回应投诉。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1月上旬)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试点工作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接受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局综合组、政教组、财务组等部门主动配合,做好汇报衔接、方案制定、系统录入、公开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如期试点运行。

(二)试运行阶段(2023年6月底前)

全局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有序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审核、监督、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分析比对相关工作情况,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底前)

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形成统一的试点工作书面总结。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试点工作结束后,将在全系统全面落实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的运行规定,形成工作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开展“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试点,是进一步推进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出成效,形成经验,促进发展。

二是严格要求。在数据上传公示之前,由局财务组财务审核专员和综合组数据录入员对相关票据进行比对。无公函一律不得安排公务用餐,不得虚开公函。不得提供香烟、酒水。严禁虚报来客人数和陪同人数。凡属超标准、超范围或含香烟酒水的接待单,不论原因,一律不予安排和报销。

三是注重配合。试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牵头,各相关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具体工作。局党风廉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相关室按照时间要求推进试点相关工作,促进全局增强执行制度规定的自觉性。

四是接受监督。各相关室要本着对本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务用餐,按程序上报相关资料。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在“互联网+监督”内部门户网站公开公务用餐信息,接受各级监督。对试点工作推诿扯皮、推进缓慢、公开信息不及时的室进行问责。对因数据错误或录入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开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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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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