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两个统筹”“三个必须”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由部门监督检查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持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一是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局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职工进行1至2次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要在干职工、运输企业中进行推广学习,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自觉对标对表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学习有计划、工作有部署、督导有纳入、述职有专题。二是加强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重点,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以及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普及强化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三是强化干部安全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干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和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深入到全体干职工和所有运输企业,做到全覆盖。
(二)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做到运输企业全覆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不断改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坚决杜绝“走过场”,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县局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强化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打非”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切实加大与公安、交警、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渡口船舶违规航行、超载航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完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抵御安全风险的人民防线。
(四)持续深化行业重点专项整治。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车辆不按许可备案事项运营、超速疲劳驾驶、危货运输车辆不执行电子运单制度、客运班线途经道路安防设施不完善、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车辆及载客人数不符合核载要求、道路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执行不严、站场封闭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夜航、非法载客、超载运输、违反“六不发航,八不发航”的规定等行为;督促乡镇加强对自有船舶的安全监管,必须穿拿救生设备、按规定路线航行;突出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打击“三无船舶”、乡镇自有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必须实行人车分离、穿拿救生衣,严查安全绳、三角木的使用情况。公路运营管养方面。配合县建养中心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方案,重点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安防设施、五小工程不全;重点解决公路桥梁、隧道等控制工程及附属设施保障能力不强、老旧桥梁隧道隐患治理不及时;强化公路治超、涉路审批及现场管理,健全公路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公路水运工程方面。强化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围绕公路工程高边坡施工、爆破作业、桥梁工程围堰施工、挖孔桩施工、墩柱索塔施工、梁板运输吊装、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不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涉铁专项整治方面。组织对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全面清查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继续深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突出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通行等问题。
(五)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根据《桃江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文件内容,明确各单位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对重大隐患及时填报,按期整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在局安委会的组织领导下,主要负责人重点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巩固提升行动,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巩固提升方案,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督促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经费提取、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突破重点问题。聚焦货物超限超载治理、水上交通等行业重点问题,通过加强检查督查、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的整治。对相对复杂困难的问题,及时提请局党组分析研判。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提请县级分管领导进行联席协商,全力推动解决。
(四)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有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结合相关督查检查,将适时提请县局领导对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