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功能,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识别码的通知》要求,全县交通系统将全面推广、使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特制定本方案。
一、场所码简介
“场所码”是人员进入各重点场所使用的专用二维码,标识了该场所的位置、名称、责任人等信息,是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在各相关场所的独立标识码。出入该场所的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主动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完成场所进入登记并自动展示本人健康码,方便场所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信息核验和管理,实现人员流动复杂场所疫情精准防控。
二、场所码作用
(一)方便群众出行。出入场所人员通过“场所码”扫码登记后,会自动跳转到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的健康状态,减少登记、核验健康信息时间。
(二)精准追溯排查。在局部发生疫情时,通过感染者或密接者的扫码记录,快速掌握涉疫重点场所、通过扫码进入场所的关联人员等信息,实现精准追溯排查,避免疫情扩散。
(三)保护个人信息。通过自动化信息登记,杜绝了手工信息登记,有效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三、应用场所推广范围及任务分解
(一)客运车站
1.范围:湘运桃江汽车站、湘运灰山港汽车站、马迹塘客运站、武潭客运站、三堂街客运站。
2.牵头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辖区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相关客运站。
3.完成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
(二)渡口码头
1.范围:全县各渡口码头。
2.牵头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配合单位:一中队、各辖区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渡口码头业主。
3.完成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
(三)办公场所
1.范围:局属各单位、各客运企业办公大楼。
2.牵头单位:局道路运股;责任单位:局属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办公大楼由县道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客运企业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
3.完成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
(四)公共交通工具
1.范围:城市(城乡)公交、出租车(包含网约车)。
2.牵头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辖区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相关客运企业。
3.完成时间:2022年3月25日前。
四、“场所码”应用流程
(一)管理权限确定。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负责全县“场所码”的应用管理;交通系统各应用场所明确负责人和场所管理员,做好本单位本场所“场所码”的应用管理。
(二)场所码申报和确认。各应用场所管理员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的疫情防控“场所码”信息功能,填报相关场所信息;县级管理员登录“湖南省疫情防控系统”,进入疫情防控措施码应用重点场所管理栏目,按照要求审批确认重点场所及场所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三)场所码打印。场所管理员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的疫情防控“场所码信息功能,下载本地“场所码”,打印制作“二维码”,按照“一门一码”的原则,张贴到重点场所入口醒目位置。
(四)场所码应用。应用场所通过人员引导、广播、公告、提示等形式,按照“逢进必扫”的原则,引导进入场所的人员,主动扫码登记,查验健康信息。“场所码”申请、审核、领取流程可参照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申领、应用“场所码”,专人管理情况于2月23日前报局道运股(附件1)。各交通系统重点场所还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公众个人信息外泄的情况(目前,县暂未开放后台数据管理权限)。
(二)加强“场所码”推广、应用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在场所显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语,在人员进出通道口健康检测点张贴“场所码”,积极引导督促公众扫码进入公共场所。
(三)严格督查问责。局加强各场所申领应用情况的督查,核实“场所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申领不及时,应用不到位、不规范的,予以通报批评;如出现本地感染病例或输入性病例时,对未采集数据或数据采集不全,导致流调溯源工作延缓、涉疫人员遗漏的病例进入场所,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