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索 引 号:tjxjtj/2021-1373308 发布机构: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1-04-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桃办〔2020〕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结合交通运输重点工作、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光

副组长:肖文、钟伟、莫滔

组  员:刘科保、温利辉、郭玉峰、杨哲、钟赛辉、刘冰、苏胜华、王雄、刘毅、张曦、胡立红。

“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由刘科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其他执法部门联系沟通,对排查企业、排查项目、执法人员进行抽取。温利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等。

二、抽查时间

暂定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3次抽查。

三、抽查对象

全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者、公共客运经

营者、驾培机构经营者、维修厂家、出租车行业经营者。

四、工作要求

1.实施涉企检查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应认真填写《桃江县涉企检查备案表》, 一式三份,检查前一周报县优办备案(县优办联系人:邹曲波;联系电话:8822615;地址:桃花江镇建设路9号县发改局205室),进入交通运输企业检查时出具备案表。因突发事件或处理投诉等紧急情况需进入企业检查可釆取先检查后每月汇总备案的方式。

2.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交通运输企业违法违规等行为作出罚款金额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注)销证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在作出处罚决定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桃江县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表》报县优办备案。

3.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在进入交通运输企业检查时,须将《桃江县涉企检查信息反馈表》交被检企业,由企业填写后直接反馈至县优办。

4.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按涉企检查工作计划抽查内容,如实记录抽查情况,建立涉企检查活动台账,应将检查项目名称,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被抽查的交通运输领域经营主体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按法定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5.结果处理。抽查发现交通运输领域经营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执法大队依法做出处罚决定或给予行政指导,要求违法违规交通运输领域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将抽查结果纳入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考核,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可以给予适当抽查豁免,对信用记录较差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重点监管。

6.健全档案。相关抽查书面材料及时存档,并建立电子档案备查。

7.加强与上级联系。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要认真与上级沟通联系,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抽查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到位。

8.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对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并将执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对于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泄露抽查信息、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人员,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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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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