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tjxsthjj/2024-1914675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4-03-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全局干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意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依法行政。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环保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及市、县实施细则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环保人员在履行生态环境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行为,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县生态环境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部署和要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实施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下发后,局相关科室、执法支队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运行良好。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案件审查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公开公正科学民主合法。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是开展生态环境工作的基本原则。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作为生态环境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查封扣押、关闭、强制执行、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生态环境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均按规定报局项目审查会议审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态环境等专项执法情况,接受县人大、纪委监委和群众监督;三是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环境执法业务质量进行检查,接受上级监督。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县生态环境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制度创新,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狠抓突出环境问题的治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狠抓环境质量不滑坡

  1.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1-12月份,全县优良天数为350天,优良率为95.9%,空气综合指数3.05:PM2.5、PM10月平均浓度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90个县(市)排名第57位,全市排名第2位。

  2.水环境质量方面。1-12月份,资江干流断面达Ⅱ类,桃江县一水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3.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和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1.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抓实抓细“十查十做”,每天开展蓝天保卫战日常巡查,开展6个100%落实。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县辖区内的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了85处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并销号和1个县级和14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了桃江原板溪锑矿周边遗留废矿洞涌水处理项目、桃江县大栗港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周边遗留废渣及矿涌水治理项目、桃江县遗留石煤矿山矿涌水整治工程——源嘉桥道元冲项目补充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督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开展了18家企业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和粮食安全排查整治。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共反馈我县信访交办件和下沉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件42件和典型案例1件。反馈问题面源广,任务重,县生环委多次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和工作推进会,集中力量,强力攻坚,要求做到以问题整改落实和群众满意为标准进行办结。同时重点推进典型案例整改进度,针对我县七星河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究了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所有问题明确了整改方案、责任清单和牵头县级领导,要求加快整改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整改成效。

  (四)环境监管有力有效

  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对我县的12家重点监管对象、82个一般监管对象、27个特殊监管对象制定了2个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将相关信息上传平台并进行了公示。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 400 余次,立案查处案件38件,查封案件1件、刑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处理各类信访件388件,按时效办理率达100%。

  (五)服务经济综合施策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截至目前审批办结了50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否决了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申报,指导业主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备案了56个登记表项目,办结率100%。

  (六) 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活动、全国低碳日环保宣传活动。以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将宣传工作前推,发放宣传画册3万余份,形成浓厚的生态环境宣传氛围,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七)亮点工作

  1.执法工作突出有力。2023年4月,我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龚震威在抽调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中,以认真务实的态度,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新的贡献,获得表现突出个人表彰。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个到位”,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以来,我局为改善县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全县85处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局切实做到常态化监管实施到位、水源地管控到位、多形式宣传引导到位,以“三个到位”做法助力各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为县域居民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带动县域各界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紧扣夏季攻势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三个结合”。我县今年“夏季攻势”形势良好,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三个结合”措施,即与“利剑”行动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示范创建相结合;同时强化“三项保障”,即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执法保障。夯实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4.坚持生态立县,建立健全创建体系。自开展生态建设以来,我县秉承“生态立县、特色兴县”理念,坚持“一块蓝图绘到底”,保持生态建设思路不变力量不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顾问,县长担任组长,对全县生态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动员大会、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生态环保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编制印发了《桃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目前我县已完成了桃江县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编制并通过省级评审,6个乡镇示范镇规划通过市局审查。已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称号。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一)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生态环境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1.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2.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3.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4.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5.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 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监管、执法。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班子成员积极参加网上普法学习,年度普法考试成绩均合格。

  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县生态环境局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